2014贵州公务员面试模拟题:旅游乱象

编辑:sx_bij

2014-08-26

2014贵州公务员面试模拟题:旅游乱象

2014年贵州公务员考试面试将开始,精品学习网整理“2014贵州公务员面试模拟题”供考生参考学习。

【热点模拟】

2013年10月1日新《旅游法》正式实施,其中对诸多“旅游乱象”如不文明行为,景区强制收费等现象的处罚措施作出一系列规定。对此,你怎么看?

【参考解析】

我认为,实施的新《旅游法》更多的是从整治“旅游乱象”的具体细节着手,体现了政府保障“旅游资源”合理使用者合法利益的决心,对我国旅游业健康发展及国人旅游素质的提高都有很重大的作用。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要彻底解决“旅游乱象”当务之急该是找准“病因”,我觉得主要是以下几个:

第一,游客“文明旅游”意识不到位,素质有待提高。从国外的“卢浮宫泡脚”“埃及神庙乱刻乱画”到国内“乱丢垃圾”、“不遵守景区规定”等,游客一方面是“黄金周”旅游的受害者,另一方面却在一定程度上变成了直接的“始作俑者”,这和游客素质不无关系。

第二,旅游乱象拷问旅游业界“良心”及管理。盈利似乎成为了每个企业可以推脱“企业责任”的最好借口,为了追逐经济利益的最大化,旅游业界的一条条隐形的产业链早已形成,其中以“强制性消费”为最,在这方面游客是受害者,提供服务的旅行社却并没能坚守自身的职业道德。此外,景区“票中票”等不合理收费现象本质上也和“单纯追逐经济利益”的旅行社并无区别。为此,旅行社和景区管理人员应该对此乱象负责。

第三,旅游乱象拷问我国休假制度。旅游乱象的出现和短时间内人员过度集中有很大关系,公众趁着“长假”去游览大好河山本没有过错,却也给景区和道路带来了难以承受的负担,而“休假制度”自然要为此承担一定责任。

所以,我认为《旅游法》的出台在一定程度上用法律和行政手段对游客、旅行社、景区作出约束,自然加大了“乱象”的违法成本,在心理上产生影响;但法律重在落实,在此过程中执法部门的“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就显得非常必要。

此外,加强监督,听取民众意见,在法律实践过程中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并不断完善新《旅游法》将是更有益的长久之策。

新《旅游法》的出台在法律和行政约束手段层面完善了“旅游业”的制度建设,我认为应该以此为基础进一步完善以下几个方面的建设。

第一,采用多重手段提升民众素质。行政手段为硬约束,民众素质是软约束,要提升这软约束应该从改善思想做起。政府、社会、媒体应该形成合力,以“文明旅游”为主题,在全社会范围内进行广泛宣传,并纳入到公民教育体系,形成一股“文明、有爱”的社会风尚。

第二,旅行社与景区等提供旅游服务的从业人员应强化责任意识。责任意识就建立在对“合理经济利益”有正确认识的基础上,并自觉接受社会公众与媒体的监督,自觉以建立健康绿色的旅游行业为目标,提供更多优质旅游服务,树立良好形象的同时,实现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第三,政府应从宏观层面对“带薪休假”制度进行实质性的改革。在保障“长假”带来的经济刺激效应的同时,还能保障民众有闲适、舒心的假期质量。正如专家所说,在“带薪休假”的基础上,采取固定、可预期的“小连休”或另行补假的灵活措施或许效果会更好。当然,制度改革任重而道远,但只要能秉承坚决、民主、科学、公平的原则稳步推进,我相信会取得良好的效果。

新《旅游法》的实施是一个开始,而它的结束我想就是在绿色文明健康的旅游行业健康发展的可预期目标上。正如汪洋副总理所说,治乱必用重典。在政府这样的决心和引导下,旅游业必定会越来越好,公众的休假环境必定会越来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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