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贵州从江县事业单位引进紧缺人才工作实施方案

编辑:sx_wangha

2013-03-26

【编者按】精品学习网公务员频道为大家收集整理了“2013贵州从江县事业单位引进紧缺人才工作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为切实做好我县2013年度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进一步规范引进工作程序,确保人才引进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根据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和《黔东南州2013年引进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工作程序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十八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以开放的姿态、灵活的方式和优惠的政策,引进一批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优化人才队伍结构,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引进计划

根据用人单位需求和岗位设置情况,通过招聘形式面向社会公开直接引进15名高层次人才和14名急需紧缺人才。

三、引进对象

本方案“高层次人才”是指在省、州内外有知名度的专业技术人员、学术技术带头人或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职称人员。“急需紧缺人才”是指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的各类专业技术人才。

四、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身体条件符合相关规定的体检合格标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受过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引进条件的。

五、引进程序

1、发布信息。通过从江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ongjiagn.gov.cn)、黔东南州人民政府网(http://www.qdn.gov.cn)、黔东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http://www.gzqdn.lss.gov.cn)向社会公开发布引进人才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相关信息。

2、报名时间:2013年3月28日上午9:00至3月29日下午6:00止。

3、报名地点:贵阳国际会展中心从江县展区(贵阳市金阳新区观山东路以北、长岭北路以西,紧邻贵阳市市级行政中心)。

4、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交《从江县2013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纸质版,表册可登陆从江县人民政府网下载。

5、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主要审查拟引进人选的知识水平、能力与岗位要求是否相适应。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负责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时需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位证、学历证书、职称资格证书和其他相关应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l寸蓝底照片3张。

201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凭《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相关毕业证、学位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于今年7月30日之前送从江县委组织部人才办或县人社局人才办审核。

6、面试(面谈、测评)。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综合素质的运用能力及适应招聘职位工作的能力情况,面试内容由从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分专业进行面试。

(1)对博士(正高)报考者或报考学历条件要求为硕士研究生职位的考生,采取直接面谈(考核)方式进行。

(2)其他急需紧缺人才岗位采取以下办法进行:

对报名应聘的考生,一般以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考官由我县组织、人事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组织有关单位领导、专家组成。

同一职位的报名人数超过1:3(含1:3)比例以上的,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如同一职位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可以直接采取面谈、测评的方式进行。根据面试(面试成绩需达到60分及以上)或测评结果,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确定为体检对象的考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初步就业协议。

7、体检:县委组织部、人社局指导用人单位按照国家有关招录(聘)体检标准统一组织入围人员进行体检。

8、考察。考察工作由县委组织部、人社局统一部署,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考察组通过查阅档案资料、走访、座谈等方式,主要了解被考察对象政治素质、工作绩效、现实表现等情况。

9、公示。经面试(面谈)、专家评议、考核、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引进人才,由县委组织部、人社局或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在黎平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10、审批聘用。经公示无异议后,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填写《从江县引进高层次人才审批表》或《从江县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审批表》(附件),并附接收意见,按有关程序报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聘用(调动)手续。

六、待遇

1、凡引进的人才,一经聘用,均为在编事业人员。

2、关于工资福利和生活待遇。凡引进的人才,按县同类事业单位人员执行。

3、其他待遇按照(从党发[2012]29号)文件执行。

七、后续管理

1、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2、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应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聘用合同期限三年,试用期一年,聘用合同期限包括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可延长试用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延长试用期满考核仍不合格的,不予正式聘用,聘用单位解除其聘用合同。

3、对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开展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年度考核按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规定执行;聘期考核以年度考核为基础,参照年度考核程序进行。在首次聘期(三年)满后,由组织、人社部门组织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对引进人才进行聘期考核,经考核合格的,用人单位和受聘人员可续签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聘用合同不再续签。聘期考核在聘期结束前一个月进行。

4、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八年(急需紧缺人才三年)内未经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不得辞职或调出县外工作。

八、其它有关事项

1、引进人员在报名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重要信息等,取消引进资格。

2、引进工作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引进人才工作人员与引进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

3、各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引进人才的管理、服务工作,建立和完善人才服务和管理长效机制。

4、其他未尽事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解释。

咨询电话:0855-6419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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