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威宁县事业单位相关事宜说明

编辑:sx_wangl

2013-06-13

【摘要】贵州威宁县事业单位相关事宜说明,请看以下具体内容:

一、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根据招聘职位,考《公共基础知识》或《专业知识》。报考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妇幼保健服务中心、乡(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妇幼保健服务站、县人民医院(中医院)、县“120”急救中心、城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县合医办派驻乡镇、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3职位、乡镇卫生院03至14职位的考《专业知识》,内容涉及《助理执业医师大纲》、《助理执业护士大纲》、《助理执业药师大纲》;报考其他职位的考《公共基础知识》。

(1)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

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根据招聘计划数1:1.5比例确定。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时,同时进入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总成绩计算

招聘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后占60%,面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后占40%。所有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二位数字。

二、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列为体检对象;若笔试成绩也相同,重新组织面试,第二次面试成绩高者列为体检对象。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3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不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三、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由自治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内容主要为遵纪守法情况、学籍情况、户籍情况、单位证明等。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由自治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不递补考生参加考察。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

2、有犯罪前科和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3、有政治、经济和其他问题的;

4、不能坚持招聘岗位正常工作的;

5、不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的;

6、受党纪政纪处分未解除处分的;

7、使用虚假信息或报考专业与报考职位所需专业不一致的;

8、未能在2013年7月31日前提供招聘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原件和学籍档案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的。

四、聘用

1、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并由自治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根据《公告》按职位下发试用期文件,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与聘用单位签订《贵州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合同》并经人社部门鉴证。

2、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统一办理增员审批手续。拟聘人员全部纳入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由财政统一拨付工资,拟聘人员的社会保险事项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新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大专及以上学历半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最低服务年限五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自治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监督、咨询电话:

0857—6231070(县纪委执法室)

0857--6232557(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录用调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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