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西公务员考试录用公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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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16

三、笔试

(一)科目和内容

公共科目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个科目,分值各100分。考试范围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附件2)。

定向村(社区)“两委”成员招录职位笔试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测验和基层工作实际能力测验两个科目,分值各100分。公共基础知识测验主要考查对党和国家在农村的方针政策、乡镇行政管理综合知识的掌握情况。基层工作实际能力测验主要考查分析和解决基层工作实际问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报考公安机关警务信息通信技术职位和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岗位面向社会人员公开招考职位的人员除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外,还需参加专业科目笔试。公安机关警务信息通信技术职位专业科目笔试主要考查计算机应用的基础知识,特别是网络、数据库、软件测试、信息安全四个方面的基本原理、技术和应用操作的能力。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岗位面向社会人员公开招考职位专业科目笔试考试范围详见《2017年度公安机关面向社会招录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考试大纲》(附件3)。

(二)时间地点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17年4月22日(星期六)。具体安排为:

上午 0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 14:00—16:30 申论

定向村(社区)“两委”成员招录职位笔试时间为2017年4月22日(星期六)。具体安排为:

上午 9:00—11:00 公共基础知识测验

下午 14:00—16:30 基层工作实际能力测验

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2017年4月23日(星期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 9:00—11:00

考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专业科目笔试地点与公共科目笔试的地点相同,统一设在南宁市。

报考人员参加笔试,必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

(三)成绩查询和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

报考人员可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或通过拨打中国电信号码百事通电话(114服务热线或118114服务热线)语音查询笔试成绩。

笔试合格分数线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划定,并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公布。艰苦边远地区职位、紧缺职位等可适当降低笔试合格分数线。

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及成绩查询时间:2017年5月中旬前。

四、面试

(一)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及资格审查

面试入围人选分两批产生,一并参加面试。其中,报考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含森林公安,下同)、监狱、戒毒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面试入围人员,需体能测评合格才能进入面试。

1.第一批面试入围人选及资格审查

面试实施机关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第一批面试入围人选。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少数民族照顾加分。定向村(社区)“两委”成员招录职位的笔试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测验成绩+基层工作实际能力测验成绩+少数民族照顾加分。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面试实施机关通过规定网站发布资格审查通告,公布第一批面试入围人选名单,并通知面试入围人选传真或邮寄本人报名申请材料,进行面试资格审查。第一批面试入围人选资格审查通告发布后,如有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再递补。放弃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提交书面申请。已进入第一批面试入围人选名单的报考人员,不能参加第二批职位的报名。

面试入围人选自行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核实有关内容,并亲笔签名。

面试入围人选须提供以下报名申请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2017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登记表、户口簿(报考有户籍要求职位的人员须提供)、《基层工作经历证明》(报考有基层工作经历要求职位的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以及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等。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录机关同意,可在考察前提供。考察前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视为放弃录用资格。

报考定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录职位的面试入围人员,还需提供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基层项目证明》。此外,参加“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的,需一并提供以下材料:①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服务证书”;②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③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报考定向村(社区)“两委”成员招录职位的面试入围人员,需提供所在乡镇(街道)党委出具的任职年限证明材料。

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涉及报考资格的,由面试实施机关取消面试资格。凡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发布第一批面试入围人选资格审查通告时间:2017年5月17日前。

第一批面试入围人选打印《报名登记表》时间:2017年5月16日8:30—6月18日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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