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梧州苍梧县人民检察院招聘协警范围和条件

编辑:sunw

2012-11-09

2012年梧州苍梧县人民检察院招聘协警范围和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二)取得国家有关部门承认的具有法律类、中文类大学专科以上(“以上”含本级)学历(学历取得时间截止至2012年10月31日),且具备一定的计算机专业操作技能。

(三)报考人员特定要求:户籍地为苍梧县;年龄为18至35周岁的男性。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受过党纪、政纪或校纪校规处分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被立案审查的;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曾被劳动教养的;受过行政拘留处罚的;其他不适合在检察院工作的情形。

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12年11月8日至2012年11月14日,每天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3:00时至17:30时。

2.报名地点:苍梧县人民检察院政工科(苍梧县龙圩镇龙城路19号),联系人:王干事,联系电话:0774-2685708。

3.报名手续:报名者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等有关专业特长的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另附个人简历一份。本院政工科在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年龄、学历、户籍、身高等)。初审合格后,办理报名手续,在报名处填写《苍梧县人民检察院招聘协警报名登记表》(报名人员应本人到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不收报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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