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肇庆市直事业单位有关事项说明

编辑:sx_wangl

2013-06-14

【摘要】广东肇庆市直事业单位有关事项说明,请看以下具体内容:

一、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对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60分以上的考生,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其中,教师岗位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1年修订)》执行,其他岗位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录用考察人选,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组织考察。

二、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上述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录用。

体检中出现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录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公示中发现问题的,可依次递补。是否递补体检、考察和录用人选,由招录单位研究提出意见,报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

三、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和报考指南(附件4)。

2、考生考前请认真阅读准考证的注意事项,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3、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本公告由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详细情况及考试成绩可查阅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gdzq.hrss.gov.cn)或肇庆市人事考试中心信息网(http://zq.gdkszx.com.cn)。

招考政策咨询: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设定,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联系电话详见岗位表)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2333电话咨询服务中心。

附件:招聘指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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