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官员无故旷职 轻则打屁股重则判刑

编辑:qinh

2010-11-16

天气渐渐地寒冷,起床赶早上班越来越成为一件难事,即使几个闹钟同时叫,也不一定能及时把我们从温暖的被窝唤出来。于是上班迟到的频率越来越高,奖金被扣了,被上司找去谈话了,迟到的后果发生了。

在《清官员摸黑进宫借光上朝 坠河溺死成短命鬼》一文中,有提到唐朝到清朝的官员上班时天未亮,常常得摸黑进宫上朝。古代没有钟表,只能听鸡鸣来或者打更的声音来决定自己上朝的时间,难免也会有迟到的时候。那么,古代的官员上朝迟到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吗?如果旷工是否也会被扣薪水?

古代官箴谨遵以“清、慎、勤”的原则,对按时上朝退朝都有着诸多的规定。上朝参加朝会,也是古代京朝官每天的第一要务,除遇盛暑、雨雪、泥涂等,可酌免朝参,谓之“放朝”,此外无故迟到、旷职、提前退朝者,以及朝班失仪等,都属于违纪,会受到相应的惩处。“放朝”是自唐代起的,后为历朝沿袭。唐白居易《雨雪放朝因怀微之》诗云:“归骑纷纷下九衢,放朝三日为泥涂。”明李东阳《早朝遇雨途中即事》诗云:“纵道君恩屡放朝,端居未敢忘巾栉。”说的都是因天气原因而放朝。

放朝也不等于放假,公事依然是要处理的。即使正常上朝日,京朝官在退朝就食后,亦多要去各自所属的机关“署事”,也就是处理公事。所以在对迟到和无故旷职者都是有处罚的。譬如《唐律疏议·职制五》有一条“官人无故不上(班)”的法令说,官员不到所属机关“署事”的,缺勤一天处笞二十小板,每再满三天加一等,满二十五天处杖打一百大板,满三十五天判处徒刑一年。倘是军事重镇或边境地区供职的“边要之官”,还会罪加一等。这一百大板打下去可不好受,更让人不难以承受的是旷职一月有余便得做牢,如果这制度如果换现代,没有多少敢再赖床了。

除了打板子和判刑外,唐代也会有别的处罚,到后来时也不如先前那么严格。比如唐玄宗时,“文武官朝参,无故不到者,夺一季禄”(《唐会要》卷二四)。到肃宗时,“朝参官无故不到,夺一月俸”(同上)。文宗时,“文武常参官,朝参不到,据料钱多少每贯罚二十五文”(《旧唐书》卷-七)。

我们现在上班请病假,公司一般会要求我们出示医院的病假条,证明是真病而不是装病,以防止出勤违纪现象,这样的方法在古代时就用到了。

唐代宣宗大中四年(公元850年),御史台曾有专奏揭述,说有文武常参官捏造事由,不参加朝会,其实是在外宴游作乐,请“准常条已倍书罚”(《唐会要》卷六十)。宋代仁宗天圣二年(公元1024年),右巡使张亿弹劾户部郎中、史馆修撰石中立等33人装病不赴朝会。皇帝专门下诏警告百官,对称病缺席旷职者,朝廷将派医官检验核实(《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零二)。
 

免责声明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