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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招考15名公安特警 明年1月4日-10日报名

编辑:qinh

2010-12-29

福建省公务员局28日下发《关于福建省2011年度面向特殊技能人才考试录用公安特警队员的公告》,本次共招考公安特警队员15名,其中:福州市公安局突击队员6名;厦门市公安局突击队员5名;南平市公安局射击(狙击)队员2名、排爆队员2名。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邮寄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报名时间:2011年1月4日~1月10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考试包括专业测试和公共笔试,总成绩=专业测试成绩×80%+公共笔试成绩×20%。

符合以下报考条件的考生均可报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品行,身体健康;志愿从事公安特警工作,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含试用期);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特殊技能,所有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11年1月4日前取得;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即在1982年1月4日至1993年1月3日期间出生);符合拟任职位的特殊要求和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符合人民警察录用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视为本省报考者:2011年1月4日前,常住户口在本省的;大中专院校入学、入伍或入队前常住户口在本省的;省内高校的2010年应届毕业生,现省内各级体工队、驻闽部队服役并将于2010年12月31日前退役的运动员、退伍(转业)军人。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作弊且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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