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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贵州贵阳人民警察报考指南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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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07

十三。什么是“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

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五项目人员”(三支一扶、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贵阳市统一选派的“一社区一名大学生工程”的人员)经历的人员,其基层服务经历也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或义务兵服役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市(州)级及以上机关工勤人员在报考公务员时,其工勤人员身份的工作经历也可以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多段基层工作经历的时间可以累加计算。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

十四。优秀村干部报考应具备哪些条件?

优秀村干部应具备以下条件:(一)2013年度及以前担任、目前仍在职的村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二)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75年3月8日及以后出生);(三)乡镇党委书面推荐同意报考且符合《招录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职位资格条件。

十五。报名条件中的毕业学历是否包括在职或成人教育学历?

毕业学历既包括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毕业学历,也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军队院校和党校等其他国家承认的在职或成人教育毕业学历。肄业、结业均不在此之列。

十六。获第二学士学位、双学位的人员如何报考?

持第二学士学位报考人员,可使用其中任意一个专业选择符合学历条件要求的职位报考。

持“双学位”的报考人员,使用毕业证书(而非学位证书)所载的专业选择符合学历条件要求的职位报考。

十七。“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如何认定?

(一)身份规定。“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人员是指由省级以上机关统一选派且在贵州省内服务的人员。“一社区一名大学生工程”是指由贵阳市统一选派的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包含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学校在校期间入伍退役后完成学业或毕业后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两种情况。

(二)定向招录职位服务期规定。“三支一扶”、“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一社区一名大学生工程”限截止2016年8月累计服务满2周年的人员报考。“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限截止2016年3月服务期满的人员报考。市(州)及以下机关自行派遣的人员不能报考定向招录“五项目人员”的职位。

十八。如何理解学科门类、相关专业?

职位表中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的,其含义对应的是该学科门类下属类别的所有专业。

各专业所属学科类(门类)和法医、物证检验技术、现场勘验技术、计算机、会计等相关专业详细内容可登陆“贵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gzgy.lss.gov.cn) “公务员招考”栏目下查询。

十九。哪类报考人员可以更改报考职位?

(一)招录机关在对报考人员报考信息进行资格审查之前,报考人员可以更改报考职位。

(二)没有通过招录机关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2016年3月11日16:00以前,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三)报名确认并缴费后,报名人数与计划招录人数达不到3:1比例被取消的职位(不含贵阳市艰苦边远乡镇机关和派出机构职位),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商改报单位同意后,可改报其他职位。

二十。如何理解报名失败?

(一)2016年3月11日16:00网上报名入口关闭。报考人员不能再进入系统提交报考信息,视为报名失败。

(二)2016年3月13日18:00网上修改信息功能关闭。已提交报名信息但资格初审未通过的报考人员,必须在2016年3月13日18:00前完成修改并重新提交。也就是说,2016年3月13日18:00后审核结果为“审核未通过”的报考人员,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

再次提醒广大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尽量提前完成网上报名。

二十一。哪类人员可以减免报名费?如何办理减免报名费手续?

农村贫困人员、城市低保人员和2016届贫困毕业生可减免报名费,在办理减免报名费手续时,除提供通过资格审核后打印的《报名信息表》外,农村贫困人员需提供《贫困户登记卡》或家庭所在地乡(镇)党政机关出具的贫困证明,城市低保人员需提供家庭所在地县级民政部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2016届贫困毕业生需提供《贵阳市2016年市、县、乡三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和人民警察2016届特困毕业生免除报名费申请表》(附件3)(考生可自行在本简章附件下载打印)。

办理减免报名费手续手续的人员于2016年3月15日(9∶00至 16∶00)到贵阳市考试指导中心(贵阳市南明区解放路117号办理。

二十二。笔试科目是如何设置的?

本次招录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分值为150分)和《申论》(分值为150分)。

二十三。什么时间进行笔试?

笔试时间为2016年4月23日。其中,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下午14:00-16:30《申论》。

二十四。参加笔试时需带哪些证件?

报考人员须携带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二十五。少数民族加分在什么时候进行?

少数民族加分审查工作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符合少数民族加分条件的考生,需持经审核通过的《报名信息表》一式两份以及能证明少数民族身份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于2016年4月21日、4月22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到贵阳市市级行政中心市政府办公大楼A区5楼540会议室(贵阳市观山湖区林城东路8号)办理。逾期不提交加分申请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二十六。哪类人员可以加分?

少数民族考生符合下列条件的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1)报考各级政府民族事务管理部门的;(2)报考单位在民族乡的。

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定向招录少数民族职位的不予加分。由原民族乡撤乡建镇的职位加分政策按《贵州省民政厅 贵州省民委关于做好民族乡撤乡建镇有关工作的通知》(黔民发〔2013〕35号)和有关规定执行。

二十七。现场资格复审的对象是哪些?

资格复审对象为达到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加上加分后从高到低按职位资格复审人数与招录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的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二十八。现场资格复审时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资格复审时考生提供以下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名信息表》(一式二份,审核后一份考生持有,一份留存审核单位)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如基层工作经历等)。

定向招录“五项目人员”职位提供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基层项目服务身份证明或以下材料:(1)“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计划人员提供《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2)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提供“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发放的《志愿服务证》(证上需有各县项目办考核合格的证明);(3)“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提供《贵州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聘用合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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