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公务员频道 > 公安招警 > 公告简章

四川2015雁江区人民法院招聘办案辅助人员公告(10人)

编辑:sx_wuzx

2015-09-17

四川2015雁江区人民法院招聘办案辅助人员10人的公告如下,相信一定会给大家带来帮助,还在等待什么,快去阅读吧!

为适应人民法院工作需要,切实加强法院队伍建设,保障审判工作顺利进行,经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开临聘办案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用单位、岗位性质和聘用名额

(一)聘用单位:雁江区人民法院

(二)岗位性质及聘用名额:

聘用办案辅助人员10名(男女不限)。

二、聘用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户籍或居住地在资阳市范围内的大学法律专科及以上学历者;

2.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行政处分或行政、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

(二)岗位条件

(1)年龄在18—35岁之间(此次公招年龄计算以2015年9月16日为准,即1997年9月16日至1980年9月16日期间出生);

(2)身体健康,无慢性疾病,无生理缺陷,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0.8;

(3)具备与书记员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三、2015年四川雁江区人民法院招聘办案辅助人员10人聘用程序

(一)报名

1.时间:2015年9月16日—2015年9月22日。

2.地点:雁江区人民法院政治处(资阳市新城路202号)

3.报名手续:报名时需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1寸免冠半身彩照2张,填写《招聘报名表》。经审查符合报考资格的,发放《准考证》。

(二)电脑操作及面试

面试需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电脑操作主要测试办公软件Word、Excel操作运用及打字速度和准确率等。

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等能力及仪表举止。

(四)体检和考察

1.根据总成绩(操作测试50%面试50%)由高分至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政审人员,出现缺额时依次递补。

2.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4.考察按雁江区人民法院有关录用考察的程序进行。

5.未进入体检的人员,其资格保留一年,一年内根据工作需要,可按分数顺序,征求本人意见后予以补充聘用。

(五)聘用

试用期3个月。聘用期满后由雁江区人民法院同招聘对象签订聘用合同(聘期3年)。年度考核不合格者或在聘用期内违纪违法的,可随时解聘。

四、待遇

(一)实行基本工资(1400元/月)和绩效考评工资(200元/月)相结合。

(二)聘用期间享受基本养保、医保及工伤、失业、生育五项社会保险,个人缴纳的部分从其工资中代扣。

(三)合同制办案辅助人员在工作中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特殊贡献的,可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和表彰。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雁江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26632717、26632726

原标题: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法院关于在全市范围内聘用办案辅助人员的公告

点击下载>>>

雁江区人民法院招聘办案辅助人员报名表

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法院

2015年9月16日

原标题:雁江区人民法院聘用办案辅助人员公告

四川2015雁江区人民法院招聘就分享到这里了,精品学习网将会为您带来最新的、最完美的文章,希望大家随时关注精品学习网。

标签:公告简章

免责声明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