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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四川米易县人民法院招聘公告(1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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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9-16

2015年四川米易县人民法院招聘公告如下,小编为您提供了便捷的学习知识的平台,还在等待什么,快去阅读吧!

为了适应审判工作需要,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推进依法治县,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全市公开招聘编外临聘审判辅助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编外临聘审判辅助人员

二、招聘人数:16人。其中男性10人(从事基层法庭审判辅助和执行辅助工作,经常出差),女性6人。

三、招聘范围:面向具有攀枝花市户籍的人员招聘。

四、2015年四川米易县人民法院招聘审判辅助人员16人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政治可靠,理想信念坚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党的政策和法律法规;

(2)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和不良行为;

(3)爱岗敬业,遵守社会公德,工作事业心和责任心强,热爱法院工作;

(4)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具有正常履行招聘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2、资格条件

(1)年龄18周岁至30周岁之间(1984年9月21日至1997年9月21日期间出生);

(2)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

3、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9月21日至2015年9月22日。

2、报名地点:米易县人民法院办公楼二楼第二审判庭内(米易县攀莲镇河熙南路6号,过一桥左拐下行500米),联系电话:8175676,8311979,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3、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考生如实、准确填写《米易县人民法院2015年招聘编外临聘审判辅助人员报名信息采集表》(此表在报名处领取)各项内容;

4、报名时须提供如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1份复印件;

(2)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同底2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二)2015年四川米易县人民法院招聘审判辅助人员缴费

现场报名,经初审合格且照片质量合格的考生,须于当场缴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面试考生,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80元。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递交减免申请材料,经现场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

(三)资格审查

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数达到1:3方可开考,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男女招聘人数相应调减或取消该招聘职位计划。调减或取消职位的情况,将及时在米易县公众信息网公告。符合招聘条件,通知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

1.笔试考试:笔试内容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机关公文处理、职业道德等,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40%;

2.计算机技能考试:指定统一文本录入,计算机技能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20%;

笔试考试、计算机技能考试时间、地点具体详见《准考证》;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在米易县公众信息网上通知。

3.面试:依据参考人员笔试考试、计算机技能考试折合成绩和具体招聘职位的男女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折合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40%。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在米易县公众信息网公告。

(五)体检

依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数等额人数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工作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从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六)考察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有关考察规定,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经考察,因不合格人员产生的职位空缺,报经招聘领导小组决定从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试总成绩、拟聘用人员,在米易县公众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

(八)签订劳动合同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招聘人员与米易县人民法院签订劳动合同。

六、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保险待遇按照31000元/年(含聘用人员个人应缴纳的五险一金)。

七、组织领导与监督

米易县人民法院组成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进行组织、监督。欢迎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对违反规定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米易县人民法院纪检组、监察室:0812-8175533、0812-8179586

本公告由米易县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米易县人民法院米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9月14日

原标题:米易县人民法院米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审判辅助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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