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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四川泸州市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折合总成绩、排名及资格复审的公告

编辑:sx_liss

2014-08-29

【摘要】精品学习网为各位考生整理了2014年四川泸州市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折合总成绩、排名及资格复审的公告,希望可以帮考生一臂之力。

原标题:关于泸州市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笔试折合总成绩、排名及资格复审的公告

根据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泸州公安局、泸州市公务员局《关于泸州市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公告》规定,现将泸州市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笔试折合总成绩、排名及资格复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笔试折合总成绩及排名(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对象

根据考生的笔试折合总成绩,按照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违纪、单科成绩为0分以及心理素质测试未达合格标准的不得进入资格复审)。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见附件2)

三、资格复审时间

2014年8月29日(星期五)上午8:30至11:30时,下午3:00至5:30时。

四、资格复审地点

资格复审统一在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泸州市龙马潭区龙马大道一段24号,泸州市地税局旁边)二楼进行。

五、资格复审相关要求

(一)携带《2014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一份(贴上照片)、身份证、毕业证、户籍证明(以大专学历报考者)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的原件及复印件等,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其中,特殊报考对象须具备以下手续:

1. 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相应单位(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其中区、县级及以下事业单位的上述人员,须出具所在区、县级组织或人社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2. 公安机关、监狱劳教系统、国家安全部门、机要部门的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相应单位(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3. 未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的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相应单位(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其中区、县级及以下单位的上述人员,须出具所在区、县级组织或人社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4. 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要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办理(递交材料地点:成都市草市街2号5楼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中心四川省人社厅窗口,咨询电话:86920616)。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5. 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二)面试资格复审中因不符合报考条件、缺少上述要求提供的证件、没按规定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资格复审以及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等原因而取消面试资格所产生的面试缺额,按笔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笔试折合总成绩相同的一并递补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递补人员进入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复审。递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于2014年9月1日在泸州人事考试网(www.Lzrsks.gov.cn)公告。

面试递补人员的资格复审于2014年9月4日17:30前结束。面试递补人员资格复审工作结束后仍有面试名额空缺的,不再递补面试人员。

(三)资格复审合格者,需现场缴纳80元(请备好零钞)面试考务费后领取《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暂定于2014年9月13日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五)关于委托办理:考生因特殊原因确实不能参加资格复审的,本人应亲笔写下委托书,委托其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考生按照本公告要求,将所需证件、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交被委托人,被委托人同时带上自己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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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2014年四川泸州市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折合总成绩、排名及资格复审的公告已经呈现在各位考生面前,望各位考生能够努力奋斗,成绩更上一层楼。更多精彩尽在精品学习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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