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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2014公安系统招警考试政法真题深度解读(二)

编辑:sx_liss

2014-08-27

【摘要】各地国家公务员考试面试将陆续开始,精品学习网整理上海2014公安系统招警考试政法真题深度解读(二)供考生参考学习。

考查范围广泛,但重点突出

考查范围较广是政法真题的一大特色,涉及民法、刑法、行政法、诉讼法、经济法等多个部门法。不过虽考查的法律知识范围较广,但考查重点非常突出。主要考查的还是民法、刑法、行政法等重要法律,其他法律虽有涉及,题量并不大。

【例题1】甲某在行政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之前,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则下列选项中,表述正确的是______。

A.行政复议机关应当暂时终止诉讼

B.由行政复议机关决定是否准许

C.可以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终止

D.经说明理由可以撤回

【名师作答】本题答案选D。《行政复议法》第25条规定:“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经说明理由,可以撤回;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终止。”

【例题4】甲持刀追杀乙,乙的朋友丙路过,为救乙用气枪打伤了甲,丙的行为是______。

A.正当防卫              B.防卫过当

C.故意犯罪              D.紧急避险

【名师作答】本题答案选A。《刑法》第20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本题中甲是在追杀乙,所以丙打伤甲的行为是正当防卫。

【例题2】甲因债权人乙下落不明而将应交付的货物提存,提存后如货物遇风险而灭失,则该损失应由______承担。

A.甲             B.乙         C.提存部门       D.甲乙共同

【名师作答】此题答案为B。本题考查提存。根据《合同法》第103条的规定,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提存期间,标的物的孳息归债权人所有。提存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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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上海2014公安系统招警考试政法真题深度解读(二)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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