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定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聘人员报名时间及事宜

编辑:sx_wangl

2013-06-05

【摘要】甘肃定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聘人员报名时间及事宜,请看以下具体内容:

一、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公示、审批、聘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

采取现场集中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应聘人员提前自行下载打印并填写好《甘肃定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表2)。

(1)报名时间:2013年6月14日至6月20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联系电话:18219828908。

(2)报名地点:甘肃定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定西市运管局院内)一楼会议室。报名时每人收取报名费150元。

(3)所需证件:近期正面免冠同底2寸彩色照片4张;户口簿(本市籍应届毕业生尚未入户的,需当地公安机关出具入学前的户籍证明)、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证明)、学位证(学位证明)、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从业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已有工作单位的人员报名时须持本人所在单位及组织、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介绍信。

报名者应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2、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根据招聘岗位要求,严格审核应聘者的资格条件、有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市纪委(监察局)、市人社局派人参与监督,经审查符合应聘条件者核发准考证参加笔试。每个岗位应有3人以上报名时方可进行考聘,报名不足3人的岗位,按紧缺专业招聘,不受开考比例限制。无一人报考的岗位,取消本岗位招聘计划。

3、考试

(1)考试内容

考试通过闭卷笔试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侧重于基础性、通识性和实践性的专业课内容。试卷命题由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邀请相关专家针对招聘岗位专业知识需求命题。命题工作实行全程封闭管理。

(2)考试成绩的使用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按照笔试成绩(含加分项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按聘用人数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如成绩出现并列时,可同时列入拟聘用人员进行考核。

符合下列条件的应聘人员可适当加分,拟聘用人员按照加分后的总成绩确定。具体加分项如下:

<1>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证者加10分;

<2>取得硕士学位者加5分,取得博士学位者加10分;

<3>取得本专业中级职称者加5分,副高级以上职称者加10分。

4、考核

考核工作由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抽调相关人员组成考核组,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岗位工作要求,对被考核人员政治思想素质、专业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敬业奉献精神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成绩并列名次人员,根据考核考察情况,由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

考核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等各类证件原件,按照本市籍应届毕业生条件报考者,还须提供市、县(区)人社部门报到注册登记证明和户口簿;没有毕业证、学位证等各类证件原件及本市、县(区)人社部门报到注册登记证明和户口簿的,一律不予聘用。

考核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5、体检

由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对考核合格者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由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从本岗位应聘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无合格递补对象的,取消本岗位招聘计划。

6、公示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确认的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公示7天。公示期满未反映出影响聘用问题的按程序报批聘用。经调查确认存在影响聘用问题的,取消聘用资格,从本岗位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无符合条件人员递补时,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批准聘用之后发现问题被取消聘用资格的、本人因故放弃应聘不报到上班的待后集中研究,依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程序递补。

7、审批

对经考试、考核、体检、公示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报市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审批。

8、聘用

经批准聘用的人员,由开发区管委会与应聘者签订聘用合同并负责协调办理相关手续。

二、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占开发区管委会事业编制,工资列入开发区财政预算。聘用人员系初次参加工作或原工龄不满一年的,均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内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后按事业单位同期同类人员确定工资。

三、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实行政策公开、岗位公开、条件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五公开”制度,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派员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聘用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开发区管委会及其所属职能部门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近姻关系的,不得应聘开发区管委会相应的有关部门人事及财务管理岗位,也不得应聘与本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报名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也不得参与招聘工作。

对弄虚作假的报考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人员如有违纪情况发生,查实后由纪检监察部门对有关责任人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监督举报电话:

市纪委(监察局) 0932—8213734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32—8223350

甘肃定西经济开发区纪工委:13993203293

业务咨询电话:

甘肃定西经济开发区综合办公室:18219828908

附件:肃定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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