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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世袭:“萝卜招聘”谁之过?

编辑:sunw

2012-05-22

专家呼吁出台问责制度

据《人民日报》消息 近日网曝的湖北利川市人社局“萝卜招聘”事件,被政府部门宣布招聘结果无效。今年4月24日,湖北省利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其直属事业单位城乡居民保险管理局招聘两名工作人员,共20多人应聘,面试结果被网友在网上举报为“萝卜招聘”。利川人社局回应称招聘结果是“巧合”,招来网民更多质疑。

网友“被刷下的考生”发帖说,在20多名应聘者中,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有7人。面试成绩第一名是该局医疗保险股股长张某的儿子,第二名是该局就业服务股股长黄某的儿子。他认为,利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只选干部子女,把“直招”变成了“招自”,不仅“自己人考自己人”,还搞“萝卜招聘”,最终变成了“世袭局”。

“结果是一种巧合,不存在徇私舞弊行为。”利川市人社局党组书记谭忠友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记者调查发现,按照人社部2010年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员招考年龄设置的通知》要求,我国公务员招考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任何招录机关不得随意缩小公务员报考年龄范围。”然而,本次选聘对象年龄控制在本科生28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2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后出生),有“量身定做”之嫌。

据了解,2009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联合公布《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其中对报考公务员的考生作弊行为处理作出严格规定,但对考试组织实施方的责任没有明确划分。因此,有专家呼吁出台问责制度,依法依规制止公务员考试中的暗箱操作,并对责任人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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