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惠安县公安局招考治安协巡人员公告

编辑:sx_wangl

2013-06-05

【摘要】福建惠安县公安局招考治安协巡人员公告,为进一步加强我县社会治安管理工作,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考治安协巡人员80人,请看以下具体内容:

招考人数、职位、对象和条件

(一)招考人数:本次共招考协勤人员80名。

(二)招考职位:本次招考的协勤人员全部安排在我局治安大队协巡队伍。

(三)招考对象:常住人口在福建省范围内的男性公民。

(四)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并自愿从事公安管理协勤工作的;

2、政治表现良好,品行端正,无未查清和未了结的民事、刑事案件,无违反计生政策,未受到刑事、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和少年管教等情形,无被单位开除经历,直系亲属中没有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具体要求:男性,身高在1.68米以上,体重50公斤以上,年龄18至30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3年6月1日,即1983年6月1日至1995年6月1日期间出生),裸眼视力均在4.8以上,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警校毕业生、退伍军人和具有体育等方面特长的,文化程度可放宽至高中或中专)

5、其他条件:体形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残疾、口吃、色盲、色弱、纹身、重度平跖足。

6、上岗前应解除与其他任何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劳动关系;

7、曾被公安机关辞退或开除的人员不再录用。

联系电话:0595-87371829(惠安县公安局政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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