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公务员频道 > 大学生村官 > 综合辅导

14年大学生村官公共基础知识:历代农业经济政策

编辑:sx_wangzh

2014-10-09

精品学习网会在认真分析考试题型和考试范围的基础上,为大家提供最新的14年大学生村官公共基础知识,希望对于您的备考有所帮助,能够在您的考试中发挥巨大的作用!

春秋:公元前594年,鲁国实行初税亩,对公田征收其收成的十分之一作为税赋,对公田之外的份田、私田同样根据其实际亩数,收取收成的十分之一作为赋税。初税亩被认为是我国古代农业税制的开端。

秦国:公元前356年商鞅变法,废井田,开阡陌;奖励耕战,禁止弃农经商。

西汉:实行休养生息政策;士兵复员生产,归还逃亡者田宅;释放奴婢为平民;减轻田租。

东汉:实行休养生息政策;减轻田租;废除王莽时的苛捐杂税。

三国:蜀国诸葛亮实行减轻赋税、奖励农耕政策;曹魏重视保护农桑。

南北朝:485年,北魏颁布均田令,推行均田制:按性别、年龄把土地分配给农民。这些土地的主要部分只准使用,不准买卖。受田的农民必须向国家缴纳租税,并服徭役和兵役。

唐朝:沿用均田制,实行租庸调制。武则天奖励农业生产。

北宋:形成租佃制,确立劝农制度,对开垦荒地提供财政支持,推广先进生产技术,组织兴修水利等政策措施,成功推动农业经济较快发展。

明朝:明初奖励垦荒,减免赋役,实行屯田;推广植棉。明朝中期宰相张居正推行一条鞭法:把田赋、徭役和杂税合并起来,折成银两,分摊到田亩上收取。

清朝:奖励垦荒;宣布“更名田”;实行“摊丁入亩”:将丁银摊入田赋征收,废除了以前的“人头税”,使无地农民和其他劳动者摆脱了千百年来的丁役负担;地主的赋税负担加重,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或缓和了土地兼并;而少地农民的负担则相对减轻。

1931年春土地革命路线:依靠贫农、雇农,联合中农,限制富农,保护中小工商业者,消灭地主阶级,变封建的土地所有制为农民的土地所有制。

抗日战争时期,中共在根据地实行地主减租减息、农民交租交息的土地政策。

1947年,中共制定了《中国土地法大纲》,规定:没收地主土地,废除封建剥削的土地制度,实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制度,按农村人口平均分配土地。

1950年,政府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1952年底,全国基本上完成了土地改革,3亿多无地少地的农民分到了土地。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农村普遍实行了联产承包责任制。2007年出台的《物权法》确定农村耕地承包期限为30年。

2006年,我国废除了农业税。

ps: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原文地址。

以上就是精品学习网为您提供的14年大学生村官公共基础知识,精品学习网愿意成为您备考当中最忠实的朋友,为您提供最新的考试辅导资料,请您密切关注!

标签:综合辅导

免责声明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