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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2016年铜川市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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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10

(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不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截止2016年8月2日尚未解除各类党纪、政纪处分的。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2016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2016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3、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4、现役军人。

5、国家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

6、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尚在试用期内的;已参加2016年铜川市其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示期已满的。

7、按照中省规定,到定向(服务)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最低服务期计算截至2016年8月2日。

8、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凡当次招聘公告或所报考岗位有服务期限定,未满服务年限或不符合有关规定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采取公告招聘岗位和所需资格条件、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考试(公共科目考试和面试)、体检、考察、确定拟聘用人员、公示、签订聘用合同和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实施。各步骤安排均在公告发布网站公布。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铜川市人民政府网站、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统一发布公告。

(二)网上报名及网上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和网上资格初审,不设现场报名。报名平台设在铜川市人社局网站,点击>>>2016年铜川市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网上报名入口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8月8日9:00—8月12日18:00

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网站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本人信息并上传照片。应聘人员须认真阅读公告内容,仔细查阅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应聘岗位。如应聘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报考岗位有从业资格证(如教师资格证)等证件要求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信息的“职业资格名称及等级”项中按本人所持资格证学科和等级规范填写,否则资格初审将不予通过。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包括振兴计划、大学生村官、西部志愿者、特岗教师)报考本次公开招聘的,须在报名表“考生来源”中选择类别,同时在“个人工作简历”中填写清楚“服务基层项目”的项目种类及服务起始日期(具体到年月日)。应届毕业生和不属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往届毕业生根据本人实际情况进行选择和填写。

“是否在规定服务期或试用期(见习期)”是指在机关事业单位和定向(服务)单位的实际工作经历,非该类人员请选择“否”。

报考本次公开招聘“农村户籍贫困家庭毕业生招聘特设岗位”的,须在“是否为农村户籍贫困家庭毕业生”项如实进行选择,否则资格初审将不予通过。不符合特设岗位条件的考生选择“否”。

8月12日18:00报名平台关闭,在此之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可以更改报考岗位,18:00报名平台关闭后,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能更改报考岗位。平台关闭后审核未通过,且未及时更改报考岗位及相关资料的考生视为放弃报名。审查通过后的报考岗位信息不得变更。

2、网上资格审查及结果查询

资格初审时间:8月8日9:30—8月13日18:00。招聘组织部门对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在24小时内进行网上资格初审。

8月8日9:30—8月13日18:00,报名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已审核通过考生不能进行改报。

对考生报考资格的监督和审查贯穿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考察、公示、聘用、试用期管理等全过程。其间如发现问题,一经查实,均取消聘用资格,并视情节按相关规定做出禁考等处理。

对于误报、误审进入笔试环节的,将对该报考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

3、开考比例

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考生人数与该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得低于3:1。属急需紧缺专业的,经核准开考比例可适当放宽,但不得低于2:1。达不到比例的,削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并在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

4、网上下载打印报名信息表和准考证

2016年8月22日9:00至8月26日9:00,网上报名审核通过的考生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报名信息表。准考证和报名信息表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聘用等程序的重要凭证,请妥善保管。超过规定时限,网报系统将不再重新开启提供打印,未在规定时限内下载打印和妥善保管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5、本次招聘不收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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