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2013年度考录公务员面试公告

编辑:sx_wangha

2013-02-04

【编者按】精品学习网公务员频道为大家收集整理了“重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2013年度考录公务员面试公告”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现将我局2013年度公务员录用面试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

面试人员名单由国家公务员局统一确定,并已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网站公布。重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2013年度公务员考录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面试确认

请确定参加面试的考生于2013年2月18日前(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同时以传真和邮件两种形式向我局确认参加面试(传真号:023-67734172,邮箱:yuanwb@cqciq.gov.cn)。传真格式详见附件2。邮件主题格式一律为:考生姓名+准考证号+报考职位代码+确认参加面试。

确定放弃面试资格的考生,请填写附件3:《自愿放弃面试声明》,并于2013年2月18日前传真至我局(传真号:023-67734172)。

对未确认参加面试,或未按要求报告放弃面试资格者,将取消面试资格并将有关情况计入考生诚信档案。

三、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

2013年2月27日、28日上午9:00,下午13:30。

考生(包括下午面试的考生)应在面试当日上午8:30之前,进入候考室。截至面试当日上午8:50分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二)面试地点

重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办公大楼。地址:重庆市江北区红黄路8号(地理位置图详见附件4)。

四、面试要求

(一)资格审查

确认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在2013年2月18日前(以邮戳为准)将以下资料复印件以邮政EMS快递寄送至我局预审(邮寄地址:重庆市江北区红黄路8号重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人事处,邮编400020),并在面试当日携带原件接受资格审查,参加面试抽签。

1.考生身份证。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3.《考试报名登记表》(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填写并打印)。

4.2013届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其他考生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5.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打印),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6.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

7. 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须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章,开具证明确有困难的,应书面说明情况,并传真至我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

8. 待业人员提供户籍所在地居委会或街道办关于考生待业身份的证明(须加盖公章)及学历、学位证书。

9.报考职位条件中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如英语、计算机考试成绩单、从业资格证书等)。

10. 本人近期1寸同底版免冠证件照片3张(背面写好姓名)。

考生对所有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凡报考材料信息虚假或不详实的,按照规定取消考生录用资格,并将有关情况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逾期未进行面试确认或未邮寄上述材料的考生,经进一步核实后,将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保密。­招录机关与面试考生签订保密协议,任何考生不得对外泄露面试有关信息。

(三)考生不得携带任何电子设备进入候考室和考场。手机等通讯工具主动交工作人员保管。面试后应立即离开考场。

五、体检和考察

(一)综合成绩的计算办法: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最后合成的综合成绩为百分制。

(二)体检和考察人选产生的原则和办法:

1.参加面试人数达到录用计划数3倍的职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2.参加面试人数少于录用计划3倍时,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当天面试考官小组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达到面试平均分的考生,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若该职位面试考生均未达到平均分,则该职位取消录用。

(三)体检在公务员管理部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人员名单及其有关要求将于2013年3月1日在重庆检验检疫局网站(www.cqciq.gov.cn)公布。体检时间为2013年3月2日。体检合格者,等额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者,按相应职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体检费由我局承担。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参加面试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二)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以便联系。通讯方式有变更者,请主动告知我局。

(三)请考生合理安排行程,提前熟悉考试地点和交通线路,特别注意报考职位面试时间安排,以免迟到。

(四)咨询电话:023-67734172、67756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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