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年重庆公务员考录申论概括题和概述题的差异

编辑:sx_xiexh

2014-09-05

为方便大家及时了解国家公务员考试的最新信息,精品学习网为大家提供了14年重庆公务员考录申论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首先,“概括”和“概述”两个词本身就不同。最浅显的“括”和“述”就是两个字形和字义都不同的字。“括”是“包含”、“包括”、“总括”的意思,有统而有之的含义。括号的用法就有“包含于”的意思,故将这种符号名之曰“括号”。“述”是“讲话”、“叙说”、“阐释”的意思,是人类话语表达的方式用语。无论是康熙字典还是现代汉语词典对两个字的解释都是明显不同的。公务员考试试题中的每一个字都是有其含义的,都是不可替代的。那么,“概括”和“概述”是不是也不能随意互换呢,既然不能随意互换,两个词显然就不能是相同的两个词。其实,我们深究一下,不惟概括的“括”与概述的“述”不同,两个“概”也是词义完全不同的两个词。概括的“概”是范围副词,“全”“都”的意思。现代汉语有“一概而论”“概莫能外”等词,都是这种词义的用法。概述的“概”是形容词,简明、扼要的意思,例如机关应用文《国民经济发展概要》中的“概要”可以是此种用法的举例。现代汉语词典中对“概述”的解释是“大略地叙述”,“大略”即是简明扼要的意思。

应用于公务员考试申论试题中的“概括”和“概述”两个词的词义取向也是不同的。概括侧重的是认识论的一种思维方法,概述的概念反映的是一种表达方式。

思维方法与表达方式是两种意义截然不同的词义概念。概括作为认识论的一种思维方法,是指把某些具有一些相同属性的事物中抽取出来的本质属性,推广到具有这些属性的一切事物,从而形成关于这类事物的普遍概念。这里有较强的“撷取”“挑选”“归纳”的动作意义。“概述”作为一种表达方式的形容,是一种话语表达状态的限定,通常指话语繁简的要求,含义有对人的行为的约束。前者属方法论,后者是方式论的范畴。

ps: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原文地址。

14年重庆公务员考录申论的相关内容就为大家介绍到这里,祝大家阅读愉快。

标签:申论指导

免责声明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