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招聘人员公告

编辑:sx_wangha

2017-10-16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9名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现将17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招聘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是最高人民法院派出的常设审判机构,接受最高人民法院本部领导和监督,代表最高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巡回区域为江苏、上海、浙江、福建、江西5省(市),工作地点在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浦珠北路88号。(具体情况可登陆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站www.court.gov.cn或关注“第三巡回法庭”微信公众号了解)。

一、招聘原则

1.民主公开原则;

2.公平竞争原则;

3.择优录用原则。

二、招聘名额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名额

此次招聘工作人员总计29名,分别为:

1.书记员13名。

2.综合办公室工作人员8名。包括行政管理人员3名,出纳1名,信息技术人员1名,驾驶员3名。

3.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8名。包括调研统计人员3名,来访登记人员5名。

(二)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未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

(3)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情形;

(4)无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情形;

(5)身体健康;

(6)无其他不宜从事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工作的情形。

2.书记员条件和资格:

(1)具有法律专业全日制专科或本科学历;

(2)年龄为20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

(3)计算机中文录入速度每分钟100字以上,准确率达90%以上;

(4)具有法院书记员工作经历者优先。

3.综合办公室工作人员条件和资格:

(1)文字综合岗(1名)。从事行政公文、工作信息等文稿撰写工作。

①具有法律、中文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②年龄30周岁以下;

③具有较好的行政公文和文稿写作水平,具备一定的协调沟通能力,能够熟练使用中文办公软件;

④有机关、事业单位或媒体等工作经历者优先。

(2)综合行政岗(1名)。从事办公室文秘、日常事务协调工作。

①具有行政管理、文秘类专业全日制专科或本科学历;

②年龄25周岁以下;

③具有较好的协调沟通能力,一定文字写作水平,能够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④有办公室、行政管理、文秘等工作经历者优先。

(3)新闻宣传岗(1名)。从事新闻稿件写作、对外联络及自有新媒体编辑工作。

①具有新闻、中文、法律专业全日制本科学历;

②年龄30周岁以下;

③有新闻媒体工作经历、摄影特长者优先。

(4)出纳岗(1名)。从事机关日常财会出纳工作。

①具有财务会计相关专业全日制专科或本科学历;

②年龄30周岁以下;

③有财务管理、出纳、会计等工作经历者优先。

(5)信息化维护管理岗(1名)。从事信息化设备日常管理及维护工作。

①具有计算机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②年龄30周岁以下;

③掌握信息化设备的基础理论知识,熟悉信息化设备的性能,具有对信息化设备进行维护和管理的能力;

④有信息化设备运维实际工作经历者优先。

(6)驾驶员岗(3名)。

①具有机动车驾驶证C1以上资格,驾龄5年以上;

②年龄45周岁以下;

③熟悉南京市内交通情况者优先。

4.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条件和资格:

(1)调研统计人员(3名)。从事统计分析、综合调研、立案辅助等工作。

①具有法律、中文、行政管理等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学历;

②年龄35周岁以下;

③具有较好的协调沟通能力,具备较好的行政公文和一般性文章的写作水平,能够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2)来访登记人员(5名)。从事导诉、来信办理、来访登记等工作。

①具有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法律相关专业优先;

②年龄30周岁以下;

③能够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④具有一定社会实践经历和解决实际工作问题的能力,有政法单位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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