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16年公务员面试热点:如何解决城管的困境

编辑:sx_songjm

2016-02-25

2016北京公务员面试越来越近了,大家都在紧张的备考中,以下为大家带来北京2016年公务员面试热点,主题为如何解决城管的困境,详细内容点击查看全文。

热点概述

摊贩“诈尸”事件刚刚平息,武汉街头又现类似一幕。25日,因为占道被扣物品,一摊贩强拉住城管执法车,一些围观者“支招”:你就躺在地上,发微博!这名摊贩果真坐在地上称“城管打人了”。这不算一起夺人眼球的新闻。然而,如果把这件“小事”与近期类似新闻放在一起,也能看出城管问题的另一面:四川南充,一名城管在处理占道经营时,被摊贩用秤砣砸昏;陕西西安,几名城管劝阻下河游泳者时,反而被拉下水几乎淹死。

相关评论

@长江网:这些小贩大多是无赖,以次充好、短斤缺两、瞒天过海、欺行霸市,他们已不再是什么弱势群体,而是老百姓不敢招惹的街头恶霸。看看这些卑鄙、龌龊、狡诈、贪婪、嚣张的摊贩,为了自己的利益用尽一切手段和城管对抗,你该知道当城管有多难。尽管摊贩也是为谋生,但他们中部分人的行为严重影响了城市景观、人们出行,甚至城市的正常运转,不管行么?

就像利用别人的善良,孕妇诱骗女孩子给丈夫的案件是同一个道理,就是在玩弄人民的善良。拿我们当猴耍。社会上的公平正义,最近都是靠社会舆论维护,有的人,就开始打上了主意,打算愚弄大众的智商,愚弄民众的善良,捞取自己的好处。善良,公平,正义,都是社会的基础,一旦遭到破坏,给社会带来极大危害。现在没人敢搀扶老人,没人敢搀扶孕妇,以后也没人声援打死的瓜农,认为是诈死。这个问题就是对“社会善良”的愚弄,应该受到严惩,这是为了维护社会的正义善良不再像搀扶老人一样,被破坏掉。对于敢把人民的正义善良当猴耍的人,就要让他付出代价。

城市该如何管理,已经摆在全国人民目前。我们从农民、农村走向城市,从单一的个体和家族的生活方式过度到大规模群体集体生活,怎样处理个体和群体关系,怎样保证城市大多数人的权益不受侵害,我们同情小商小贩的同时,该深思一下美丽的中国,洁净的社会生活该如何创造,。希望全国人民讨论一下,该怎么管理城市,难道中国就应该脏乱差么。文明古国到底文明么。我们羡慕冰岛,瑞士、新西兰的干净、美丽。美好的环境是在强烈的公民环保意识下创造的,新西兰人为美好的家园每天都在努力工作着,我们不对小商小贩的个人利益限制,就是对大多数人的利益损害,国家的法律基本准则就是保护公共利益不受侵害,纵容个别人破坏公共利益而不加以处罚,法律的基本职能就丧失了,有限的同情不能破坏法律的尊严,现在有些人甚至为偷井盖的人辩解,偷井盖是明知道可能造成损害他人生命的犯罪行为,应该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处罚,有些人为他们辩解为生存不得而为之,我们的法律基本思想如果按这种逻辑制定,那就是强盗逻辑,就不可以产生文明社会,我们现在开展的出国旅游文明教育证明中国人已经野蛮到了让世界无法接受,我们应当在全国展开做文明市民的法治运动,向不文明行为宣战,严惩不文明行为。

@平平淡淡才是真吧:小商贩中敢暴力抗法的,绝大部分都是社会渣滓混混街头烂仔JY,中国这种大部分时间都给非法商贩自由经营,城管个别时候稍微管管走走过场的情况下,非法商贩都要暴力反抗的,一定要严惩。

@和讯网:小贩和城管的闹剧总是不断上演,各种花样层出不穷,城管有的是千篇一律的管理方式,偶尔创新当个“卧底”,人们还争议声不断。而小贩方法倒是很更多拍照片、拍视频,对城管下跪。如今倒是越来越与时俱进,居然用上了苦肉计;但这个违法的做法,根本就不是对待城管的良计。

小贩和城管,似乎成了“婆婆与媳妇”的关系,都打着心里的小算盘,都想着自己的小利益,调节没有用,分配也没有用。相互之间的矛盾关系谁也调节不了,但是人们也无法安心看戏,因为他们之间的戏,影响的是无数人的环境与生计。

如果规范城管,说城管没有良心,但干净的城市,规范的道路,离不开他们的辛勤工作和千叮咛万嘱咐;如果没有小贩,我们的生活日用品怎么办,如果只是同情,他们的生活方式影响的将是整个城市。小贩和城管,你们都是生活的一部分。

但是小贩如今得到了大众的同情,得到社会的不断怜悯,于是各种闹剧不断上演,人们笑不出来,因为这些闹剧越来越大,这不,这出“苦肉计”就违反了法律。现在该到警醒的时候了,不仅对城管要管理,对小贩也要约束。

@武汉科技大学文法学院副教授、兼职律师刘斯凡:根据报道的案情来看,商贩聚众闹事的行为扰乱了公共场所秩序,已经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的关于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规定,根据该法的规定,对该团伙的头目应当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而鉴于商贩的行为造成了比较大的负面影响,其行为已涉嫌犯罪,结合闹事持续的时间、造成的负面影响等因素,该行为如果达到寻衅滋事罪所规定的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标准,则可以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武汉晚报:一场闹剧,留下的不能仅仅是“胡闹”二字。“诈尸”扰乱公众视听,更榨取了人们的同情心和正义感。商贩希望通过聚众闹事方式来达到某种目的,无论从道德上还是法律上都不可取。

这种行为,无疑是一种极不健康的示范:即把事情闹大、策划新闻吸引眼球、欺骗裹挟公众来对付执法部门,一旦得逞,后续效仿者将源源不绝。而社会真正需要的表达诉求渠道,则必须是合理合法的,符合公序良俗的。因此,我们应该主动摈弃“诈、欺、瞒”等充满江湖气味的手段,而多建立和开拓理性、对等的对话方式。

那么,“诈尸小贩”为何要选择“装死”来吸引眼球?是因为近期国内出现了多起城管暴力执法致人伤亡的事件,引发了批评声浪,并使民众对城管工作普遍产生了刻板偏见。这种情绪一旦被刻意利用,小贩和城管就不再是管与被管的关系,而是受害者和施害者的关系。此时,合理的城市管理难以展开,人们在情绪左右下也不问真假。

情绪是需要一个出口的,不能一直堆积或激化;我们期望的情绪出口,还是要落到执法和守法的过程中来。唯有以公正执法来疏通情绪,以正常心态来督促执法,小贩和城管的关系才形成望良性互动。

模拟题

应该说,无论是“暴力执法”,还是“暴力抗法”,在中国快速城镇化的语境中,都是小概率事件。离开了具体语境,无论站在哪一方,都难说公平公正。然而,很多这样的个案却指向相同的问题:城管为何会陷入如此处境?城管究竟是怎样一个群体?请结合上述城管之“痛”,谈谈你的看法?

参考解析

看起来,城管是街头的执法人员,穿着制服、开着公车,能扣人货品,可开出罚单。但是,你真的知道他们是谁吗?为什么城市之中,他们会成为“什么都管”的“万金油”?为什么发生冲突,他们会成为“有罪推定”下的“嫌疑人”?为什么遭遇暴力时,他们自称“不能正当防卫”的“玻璃人”?为什么一旦出事,他们又往往会变身“断尾求生”的“临时工”?

有人以“下水道”比喻城管,偌大的城市,那些难以管理的问题,很多都落在他们身上。比如流动摊贩,就是典型的“针尖上的难题”,背后勾连着就业、分配、社保、户籍等等宏观管理问题,城管无力也无法解决。更何况,城管更多面对的,还是城市中的边缘群体、弱势群体。种种社会矛盾、治理短板,都与城管交织在一起,这决定了他们模糊的身份定位,也决定了他们复杂的工作处境。

实际上,无论是深圳宝安区的“城管进社区”、西安莲湖区城管“标准化执法”,还是武汉力推的“城管革命”,都是希望在摆脱工作困境的同时,为自己正名。但顶层设计的缺失,却仍让作为集合名词的“城管”,难逃整体的污名化。

一方面,一部如《城市管理法》这样的“母法”,仍付之阙如,这让城管一直处于“借法执法”的尴尬境地。而即便执法权范围宽泛,很多权力也只是形同虚设,比如宠物随地便溺、渣土车违法装载等,有法也难以执行。

另一方面,有人称城管“有娘没爹”——财政由地方政府承担,全国层面却没有统一指导部门,人员编制、待遇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在很多地方,有编制的正式城管队员“像熊猫一样宝贵”,一个正式队员带着好几个协管执法。这也是为什么“临时工”屡屡被推上风口浪尖的原因。“没有全国统一专门立法,没有统一的管理部门,没有统一的管理模式,没有统一的管理标准,没有统一的管理队伍”——如果不能厘清“城管是谁”的疑惑,恐怕难以走出尴尬。

回溯城管历史能发现,虽然现在备受诟病,但在其诞生的上世纪90年代末,城管制度是作为综合执法制度的创新举措出现的,有效破解了“几顶大盖帽管不住一顶破草帽”的局面。如今,面对日益高涨的权利意识和各种敏感的利益诉求,也必须与时俱进更新思维理念、变革体制机制。这或许正是城管问题背后深层次的“改革方法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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