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黄山公务员非警察职位资格2017年复审通知

编辑:sx_wangha

2017-10-16

根据省、市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文件的规定,现将安徽黄山公务员非警察职位资格2017年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的对象、时间、地点

资格复审对象:报考非警察职位面试入围人员(见附件)。

资格复审时间: 2017年6月13日8:30-17:00。

资格复审地点:黄山市人力资源市场二楼大厅(地址:黄山市屯溪区屯光大道26号名人大厦)。

二、资格复审有关事项

报考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笔试准考证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招考职位另有要求的,应同时提交相关材料:

1、招考职位有资格证书要求的,报考人员应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其中,已通过相关考试,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证书的2017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可凭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办理资格复审,2017年9月30日仍不能提供证书原件,或原件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录用资格。

2、招考职位有基层工作经历、工作年限等要求的,报考人员还应提供相关的工作证明或劳动(聘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自主创业的提供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需累计时间的应出具多个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

3、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应提供服务基层的证明材料。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证书;“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特岗教师”应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

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应提供退出现役证。

2017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资格复审时需提供服务基层项目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或县级以上项目主管部门证明材料,其提供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30日。

以上所有证明和材料均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4、2017年应届毕业生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和有关证件材料办理资格复审(证明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毕业院校、系、专业、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个人学业完成情况等事项)。至2017年9月30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或原件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录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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