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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南昌2016年下半年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

编辑:sx_qiyan

2016-11-08

在各省冬季学考安排公布的大潮下,南昌教育考试院也正式公布了关于做好南昌2016年下半年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明确了考试的具体时间及内容安排,南昌地区的考生赶紧来了解一下吧~

各县(区)教科体局,市属、事业单位办和民办高(完)中:

根据《江西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实施方案(试行)》(赣府厅发〔2008〕22号)和《江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试行)》(赣教基字〔2009〕25号)有关要求,按照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关于我省2016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精神,现就南昌2016年下半年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一)2014年秋季后入学具有江西省普通高中学籍的在校学生。

(二)因故未参加和已参加学业水平考试未达到C等级者,可报名参加学业水平考试相应科目的补考。

(三)社会考生(除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外其他各类人员)可报名参加学业水平考试。

(四)从外省(市、自治区)转入我省的没有参加同类学业水平考试的普通高中学生,可报名参加学业水平考试。

二、考试科目及范围

(一)考试科目

2016年下半年学业水平考试开考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历史、地理、物理、化学共7科。

(二)考试范围

1.语文、数学、英语考核必修模块和选修IA模块的内容。偏文科的学生数学选修IA考核选修1-1、1-2;偏理科的学生数学选修IA考核选修2-1、2-2、2-3。语文、英语不分文理。

2.历史、地理考核必修模块的内容。

3.物理考核必修模块和选修1-1、选修3-1(二选一)。即必修模块为每位考生必考内容;选修1-1、选修3-1为选考模块,学习了选修1-1的学生可选考选修1-1的试题,学习了选修3-1的学生可选考选修3-1的试题。

4.化学考核必修模块和选修《化学与生活》、选修《化学反应原理》(二选一)。即必修模块为每位考生必考内容;选修《化学与生活》、选修《化学反应原理》为选考模块,学习了《化学与生活》的学生可选考《化学与生活》的试题,学习了选修《化学反应原理》的学生可选考《化学反应原理》的试题。

三、考试形式与成绩呈现

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测试)考试形式采取书面纸笔考试,均为闭卷,使用全省统一的试卷。

物理、化学、历史、地理学科采取上机考试形式,使用全市统一的《南昌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系统》软件。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等级呈现,各科卷面原始满分为100分,根据考生得分成绩按百分比划分A(优秀)、B(良好)、C(及格)、D(不及格)四个等级。各科考试成绩等级划定办法:分设区市划定等级,考生分数成绩排名前20%者为A级,前60%非A级者为B级,前98%非A、B级或单科成绩60分以上者为C级,其他为D级。补考考生成绩记录为A(补)、B(补)、C(补)、D(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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