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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深圳普通高中水平考试报名通知

编辑:haoyy

2014-11-19

根据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5年1月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粤考院〔2014〕17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做好我市2015年1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15深圳普通高中水平考试报名通知

一、考试科目

(一)考试科目: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

(二)考生可根据自己的学习情况和普通高校招生专业对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的要求,自行确定参加学业水平考试的科目。注意:体育类考生为理科,需参加“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科目的学业水平考试;音乐、美术类考生根据自己兼报的科目,选择对应的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兼报文科的报考物理、化学、生物,兼报理科的报考政治、历史、地理)。

二、考试时间

三、报考条件

(一)广东省户籍,准备参加我省2015年及以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我市高中学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

(二)深圳市户籍、在外省就读,准备参加我省2015年及以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2015年高中阶段应届毕业生;深圳市户籍的往届高中毕业生。

(三)非广东省户籍、在我市高中阶段学校就读的2015年应届毕业生,可报考本次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但考试成绩能否作为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依据,由其参加高考所在地的省级招生委员会确定。

(四)在外省高中阶段学校就读期间取得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普通高中毕业会考成绩),其考试是由省级教育行政或考试部门统一组织的,按规定办理成绩转入手续后,我省予以认可;省级以下教育行政或考试部门组织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普通高中毕业会考成绩)我省不予以认可。

(五)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学校在校学生;

2.国家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校学生;

3.高中阶段学校在校一、二年级学生。

(六)具有广东省户籍的我市中等职业学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以及我市中等职业学校往届毕业生,如准备参加我省高等职业院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和职业院校对口自主招生三二分段考试的,可以不参加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但若准备参加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则须参加本次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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