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高中 > 高三 > 高三历史 > 高三历史知识点

高三历史期中必背知识点:民主政治制度的建设

编辑:sx_haody

2015-10-26

精品学习网高中频道整理了高三历史期中必背知识点:民主政治制度的建设,我们还将继续总结高三历史重要知识点,希望大家对重要知识点重点记忆!

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确立

1.背景

社会主义改造顺利进行;经济建设大规模开展;人民需要民主政治建设;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及《共同纲领》不能适应形势的发展。

2.确立的标志:

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最高权力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行使国家立法权的唯一机关

②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性质:新中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

内容:确定了新中国的国家性质及根本政治制度;

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确立了新中国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方向和途径。

原则:人民民主原则、社会主义原则。

意义:它的颁行开创了中国人民民主的全新阶段。是中国走向依法治国的重要标志和新的起点。《共同纲领》代行临时宪法的职能结束。

3.意义:

①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召开是中国人民政治生活中进一步民主化的标志

②为加强我国人民民主制度,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逐步奠定了基础,奠定了新中国各项政治建设的基础

③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中国实际情况的,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和社会主义民主的广泛性。

㈡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曲折发展

1.曲折:

1957年以后,随着反右派斗争的扩大化,人民代表大会的工作受到严重干扰;文革期间法律、法令的制定几乎停滞,人大工作和制度遭到严重破坏。

2.发展完善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得到恢复与发展,并在实践中不断得到完善。

二.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

1.形成基础:

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团结合作、共同反对国民党专制独裁的历史

2.确立

1949年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初步确立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3.组织形式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统一战线的组织形式,在建国初期代行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1954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后,政协不再代行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而以统一战线的组织形式,继续在国家政治中发挥重要作用。

4.1956年“八字方针”

“八字方针”:长期共存,互相监督。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发展到了一个新阶段。

5.新时期的“十六字”方针

1982年,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提出“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进一步完善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政治协商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激发了各民主党派参政议政、建设社会主义的热情。

免责声明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