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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云南省普通高校招生网上报名实施办法

2018-12-10

从云南教育考试院了解到2019年云南省普通高校招生网上报名实施办法已经正式公布,现将具体报名实施办法安排公布如下:

为做好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工作,结合云南省实际,特制定网上报名实施办法如下:

一、信息安全须知

(一)管理用户(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各确认点)

1.妥善管理好登录网报系统的用户名及密码,用户密码不可过于简单,要不定期更换。

2.要做好安全防范、信息备份和操作日志存档工作,制定应急预案,专人管理用于网报的计算机等设备。

3.不得擅自改动、传播考生个人信息。

4.在工作中发现系统存在问题必须立即向上级招生考试机构信息管理人员报告详细情况,不得私自散布消息。

5.注意病毒的查杀,安装防火墙,定期升级杀毒软件。

6.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按照《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加强各类招生考试工作群管理工作的通知》(云招考院〔2013〕101号)要求,做好自建工作群的管理。

(二)考生用户

1.考生用户名、密码是考生登录网报系统的唯一凭据,由考生本人设置并妥善保管。考生密码不宜过于简单,须包含数字和字母(或符号)组合,不能设置纯数字密码,工作人员和老师不得规定统一密码。因密码泄漏而造成信息被篡改的,由考生本人负全部责任。如果不慎遗忘密码,考生必须立即到确认点办理密码重置,获取新密码,并尽快登录工作网修改密码。

2.请考生妥善管理好自己的查询密码。

二、网上报名工作办法

(一)机构设置

1.各州、市、县、区招生考试机构、报名点(学校)要逐级成立网报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2),设组长、信息员、联络员、确认员,负责领导、组织和安排好本地区、本学校的网报工作。组长由招生考试机构负责人、校长担任,为报名资格、信息安全、用户实名制负责人;信息员为技术负责人,联络员为有关联络、宣传工作负责人,确认员为确认、照相、二代身份证读卡验证等操作负责人。

报名点(学校)工作组成员名单要上报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备案;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工作组成员名单要上报州、市招生考试机构备案。

2.确认点设置: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实际情况设置确认点,一般情况下每个报名点(学校)即设置为一个确认点。同时,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本身还要设置一个直属确认点。在必要的情况下,一个确认点可以同时有普高、“三校生”的报名、确认权限。

(二)工作部署和U盾分配

各级管理用户组、确认点要做好用户设定和管理,合理分配用户和设置权限。U盾分配和使用须签字登记,登记册存档备查,明确操作责任人。

(三)数据责任

1.“考生基本信息”、“考生个人简历信息”、“考生家庭成员信息”、“查询密码”由考生本人录入,并承担因数据错漏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特别要注意和新课改密切相关的“考生基本信息”中的“考籍号(会考号)”、“往届年度”、“往届考号”等信息项。

2.确认员要在认真核验“考籍号(会考号)”、“往届年度”、“往届考号”、“9月听力考号”、“考生类别”等重要信息的基础上,执行确认、照相操作,同时,要对考生进行二代身份证读卡、验证,并对读卡之后的关键信息(如姓名、性别、民族、户籍、出生日期等)进行查验、修正。

3.“考生照片”由确认点现场采集。

(四)报名前各级管理用户应完成的准备工作

在正式报名前各级管理用户必须完成以下准备工作:

1.维护毕业学校信息

各州、市招生考试机构要组织各县、市、区做好毕业学校及代码的维护工作。另外,各县、市、区还应虚拟建立一个名为“县、市、区名称+社会考生”的毕业学校,代码统一为“县区代码+99”,以解决部分特殊考生(如省外学校毕业的考生)无法填写毕业学校的问题,如“290199,大理市社会考生”。

2.维护班级信息

班级是辅助确认点进行数据管理的有效途径,以便查询、过滤考生信息。

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要组织确认点在考生开始免费注册前设置好班级信息,以备考生在免费注册时进行选择。应届班级按实际班级名称设置,往届班级设置为“往届文科班”、“往届理科班”两个班级。“班级设置”须分业务类别和业务标志进行设置。

3.各级招生考试机构、报名点(学校)要根据各自工作安排,在工作网中发布普通公告和确认点公告,以备考生查阅。

(1)普通公告:是各级招生考试机构、确认点通过公告栏向社会发布的公告信息,是各级招生考试机构、确认点面向社会的重要窗口,其内容可以是相关政策规定且可公开的内容,也可以是系统操作方面的内容。

(2)确认点公告:是确认点通过“编辑确认点备注和公告”向本确认点考生发布的公告信息,将出现在考生登录成功后的首页面上,其内容应该是本确认点就报名工作必须向每位考生都要交待清楚的事宜,比如:报名及确认的时限、地点,确认时需要携带的证件,体检、填报志愿的时间安排等。

(3)确认点备注:是确认点通过“编辑确认点备注和公告”编写的考生确认表上的报名备注信息,该备注信息将打印在考生确认表上。

(4)各级部门应积极通过招考频道的“州(市)导航”功能,面向社会发布有关政策、通知、公告。

(五)主要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

1.登录工作网:通过招考频道主页的“云南省招生考试工作网”链接,即可打开云南省招生考试工作网登录页面。

2.各级招生考试机构、确认点,要认真组织、指导好考生的免费注册、信息录入等工作。

(1)确认点在组织考生录入报名信息前,可以先组织考生填写《云南省普通高校、中专学校招生报名信息表(草表)》(见附件3,简称《草表》),确保信息准确无误,网上报名时照表如实录入。

(2)各确认点可以指导考生在网报前自行用记事本、WORD等软件编辑好 “社会实践”等大数据量的电子文档,在报名时使用“复制”、“粘贴”功能拷贝到网报页面相应的数据框内。

(3)须告知考生在网报过程中,经常进行保存,以防止断电、掉线等意外情况导致存盘失败,重新录入。

3.考生用户注册

(1)确认点选择:本地户口本地就读的应届考生,选择毕业学校作为确认点;本地户口外地就读的应、往届考生,选择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直属点为确认点;本地户口本地就读的往届考生,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负责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其确认点的选择由各县、市、区自行决定。

(2)报名前要告知考生在录入姓名时,必须以户口册或身份证为准;姓名各个汉字之间不允许有空格;遇到不能录入的生僻汉字,用大写汉语拼音代替,并及时报告确认点(学校),再逐级上报至省招生考试院,并在确认时在报名确认表上考生姓名旁将该字楷写备注。

(3)告知考生注意牢记自己的用户名、登录密码、查询密码,如果登录密码不慎遗忘,须立即到所属确认点进行密码重置。

4.考生自行通过工作网录入其报名信息(即:基本信息、简历信息、家庭成员)。

5.考生必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参加报名、考试。网上报名时必须输入18位二代身份证号,同时,在现场确认时交验二代身份证进行读卡、验证,核对姓名、性别、民族、户籍、出生日期等身份信息。考试时凭《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

6.考生到确认点进行交费、照相、确认,并办理其他报名手续。

(1)确认时,考生必须亲自到报名确认点采集照片。确认点采集考生照片时,考生头像不能小于取像框的2/3,照片要清晰,能如实反映考生面部特征,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参照《摄像头拍照注意事项》实施。

(2)确认时,考生必须认真核对《确认表》,并签字认可。确认点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要在工作地点配备计算机,以供个别考生临时修改信息时使用。

(3)确认点在确认时要重点审核考生确认页面的信息,核实“考籍号(会考号)”、“往届考号”、“9月听力考号”、“身份证信息”等所对应的姓名和信息,并再度提醒考生各项信息真实、准确的重要性。

(4)确认时,考生还须填写《报考云南省普通高考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承诺书已附《确认表》中,考生在《确认表》上签字即视为签定了承诺书),考生如果违反承诺书,发生违纪、作弊等行为,将作为考生诚信记录记入电子档案。

(5)确认点要告知考生,在确认完毕后,要再度登录“工作网”,仔细核对自己的有关报名信息。如果发现信息有误,要及时向确认点报告,申请修改。同时,设有确认点的学校要定时开放计算机教室,以满足考生确认后的上网需求。

7.确保新课改密切相关的“考籍号(会考号)”、“往届年度”、“往届考号”等信息项填写正确。

(1)考生应准确填写“考籍号(会考号)”。

(2)2006年(含)以后参加过高考的往届生报名时要准确填写最后一次参加高考的“往届年度”、“往届考号”。

(3)2006年(含)以后没有参加过高考的往届生在报名时填写“自我评价”,不用填写“往届年度”、“往届考号”。同时,出具家长评价书面材料以及毕业学校或街道办事处(社区、村委会)提供的考生评语书面材料,由确认点录入。

(六)公示和答疑

1.考生报名和照顾分信息一旦确认完毕后,将自动公示在“工作网”上。对于公示内容,有确凿事实依据的情况下,考生可以通过网报系统“举报”功能进行举报,但禁止乱举报。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要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处理好举报问题,及时在“工作网”上做好回复工作。

2.考生可以通过网站咨询有关问题,各确认点要及时做好答疑工作。考生所提问题一旦回答后,这一问答将公布在“工作网”上,以方便其他考生浏览。因此,各确认点必须依据有关政策和规定认真、严谨地回答问题。对于疑难问题,可通过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向上逐级反映,保证准确回答。

三、网上报名的日程安排

(一)网上报名演练

2018年11月12至13日为考生、各级管理用户(包括确认点)进行网报工作演练的时间,截止时间为13日18:00时。各州、市、县、区招生考试机构要认真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要熟悉网报系统各种功能的操作。各确认点要认真组织考生进行试报名,使考生熟悉网报的基本流程和方法。

(二)报名、确认、数据审核

1.2018年11月15日起的考生报名数据即视为有效数据。此前数据作为演练数据,一律清除。

2.2018年11月15日至11月25日为报名、确认时间,在此期间报名和确认可同时进行,确认的信息包括:“考生基本信息”、“考生个人简历信息”、“考生家庭成员信息”、“查询密码”、“考生照片”。

3.2018年11月25日后,“考生用户免费注册功能”将对考生关闭,各级部门确认工作没有完成的,可继续进行。

4.2019年普通高考网上报名进行两次数据审核,第一次数据审核后编排准考证号,随后即取消审核,进行检错信息修改。2019年3月5日前完成数据检错工作,并进行第二次数据审核。

数据审核工作通过“工作网”提供的“《责任认定书》打印”、“审核”两个功能配合完成。数据审核完毕后,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负责人对本地区考生的报名资格、信息真实性负责。

各确认点认真核查已确认考生信息,并受理考生申请修正有误信息,确保数据无误后,向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出具《数据责任认定书》,提请审核。

各确认点《数据责任认定书》出具齐全,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即对本县、市、区的报名数据进行审核。审核完毕,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向州、市招生考试机构出具《数据责任认定书》。

各县、市、区的《数据责任认定书》出具齐全,州、市招生考试机构即对本州、市的报名数据进行审核。

州、市招生考试机构在确保以下两项工作完成之后,出具《数据责任认定书》,和省招生考试院安全处联系申请编排准考证号。

(1)确保本州、市所有考生报名数据全部通过确认,并已审核提交。

(2)查验并督促回复举报信息。

准考证号一经编排,不得再进行考生科类(含“三校生”科类)的更改。

5.2019年5月20日前打印《报名信息表》并签字、盖章、审核、装档。

四、报名信息修改

(一) 确认前:考生可自行修改。

(二) 确认后:考生不能自行修改,由考生本人携带有效证件和涉及的相关证明材料到确认点提请修改。确认点验证后,对确认点有权限修改的信息给予修改,没有权限修改的,书面报至上级招生考试机构提请修改。如考生不能亲自前来,受委托人持考生签字的申请书,携有效证件、涉及的相关证明材料办理。

(三)2019年3月5日以后任何报名数据信息修改,必须形成书面报告逐级上报,由省招生考试院进行修改,上报材料必须有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负责人的签字,并加盖公章。

五、重点信息项数据说明

(一)考生须注意的重点信息项

各级招生考试机构、报名点(学校)要告知考生,特别注意如下问题:

1.为确保报名信息录入的准确性和规范性,某些信息项采用固定格式录入,比如出生年月的录入,考生要按网报系统页面的相关提示要求录入。

2.联系电话:由于联系电话是投档、录取、征集志愿等过程中通知或征求考生意见的唯一联系方式,考生必须填写保证随时畅通、能第一时间联系上考生本人的电话号码,固定电话必须加区号。如果考生所填写的联系电话无效,则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邮编、邮寄地址、收件人:此三项信息是录取院校邮寄录取通知书给考生本人的依据,如果填错信息将会导致录取通知书错投、误投、晚投,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必须准确、如实填写,其中邮寄地址必须标明到“××省××州(市)××县(市、区)”和详细地址。

4.查询密码:设置6位纯数字密码,只有设置了正确的查询密码,考生才能在云南省招考频道进行成绩、录取等情况查询。

5.自我评价:“自我评价”即考生自我鉴定,2006年(含)以后没有参加过高考的往届生才需要填写。这一信息项是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各级招生考试机构重点审查信息项

1.考生类别(城镇应届、城镇往届、农村应届、农村往届):考生必须按照户口册内容或有关农转城政策、资料,并依据高中阶段学历毕业年份如实填写,不得弄虚作假。某些院校、专业只录取应届考生,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将复核考生基本情况。

2.民族:考生民族成份是关系考生享有照顾加分、报考预科班等资格的条件。

3.户籍:贫困地区户籍信息是报考国家组织实施面向连片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的主要条件,应认真核查。

考生户籍须选填到“省(区、市)”、“州(市)”、“县(区、市)”、“乡(镇、街道)”、“村委会(居委会、社区)”,外省考生选择到具体的“县(区、市)”后,“乡(镇、街道)”选择“外省乡镇”,“村委会(居委会、社区)”选择“外省村委”。

4.是否参加3月口语听力考试:根据云南省2010年高考外语口语测试、听力考试改革方案,口语、听力均须参加省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口语测试、听力考试,即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二级机考口语测试、听力考试。每届高考考生口语、听力有两次考试机会,分别为上年9月、当年3月,由考生自行决定参加的时间和次数,最终以最高成绩作为高考口语测试、听力成绩。(详见《云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英语科目听力考试和口语测试改革方案》)

报考外语院校、专业及报考科技外语或需要加试外语口试专业的普高考生、“三校生”,均须参加由省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外语口试。报考无外语口语要求的院校、专业,也可以报名参加外语口试。

“是否参加3月口语听力考试”由考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愿决定是否还需参加2019年3月的口语测试、听力考试。

5.9月口语听力考号:已经参加了2018年9月口语测试、听力考试的考生,必须准确填写考试时使用的考号,杜绝无法提取或错误提取2018年9月的口语测试、听力考试成绩。

6.身份证号:身份证号是考生电子注册的重要数据项,并将作为关键信息打印在考生准考证和艺术报考证上。身份证号错填,将直接影响到考生考试、录取、本专科学籍注册等环节。所有考生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考试;在中国定居并符合报名条件的外国侨民,持护照和云南省公安机关填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进行报名、考试。

7.“往届年度”和“往届考号”:指2006年(含)以后参加过高考的往届生的当年高考年份和准考证号,2006年(含)以后参加过高考的往届生才需要录入这两项信息。

8.考籍号(会考号):考籍号(会考号)决定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的准确与否,网上报名时考生录入“考籍号(会考号)”,从系统中提取对应的考生姓名。

9.像片信息核对:考生《确认表》上将有最多三张、不同阶段采集的像片,即:现场确认时采集的像片、对二代身份证读卡得到的像片,若考生参加了2018年9月第一次口语、听力考试,则还有该次考试的像片。现场确认时,确认员及考生须认真核对《确认表》上所有像片是否与考生本人一致。

10.是否建档立卡户考生:对选择“是建档立卡户考生”的,应审查其有关建档立卡户证明材料。2019年6月20日前,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应对相关考生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完成建档立卡户考生信息采集工作。

六、照顾分的信息采集

照顾分的信息采集可采取两种录入方式,但均需通过工作网确认。具体录入方式由州、市招生考试机构自行决定。

(一)采集方式:使用网报系统进行录入;或以州、市为单位上报DBF数据库(见附件4)进行数据导入。

(二)确认流程:属省级确认的由省招生考试院确认,属县级确认的由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进行确认 。

(三)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要认真核对《照顾分名册》上的信息,并签字盖章,汇总到州、市招生考试机构存档备查。

七、网报期间的主要用表

(一)打印质量要求:《报名信息表》的打印尽量使用彩色打印机,效果较好的黑白激光、喷墨打印机也可以使用。《确认表》可以使用黑白打印机打印。

(二)《确认表》:确认时由确认点对单个考生打印,由考生核对、确认报名信息、照片信息,考生必须签字确认,《确认表》上没有准考证号。

(三)《报名信息表》:考号生成完毕后,批量打印。打印工作由各县、市、区自行组织,《报名信息表》上有准考证号。

(四)《确认表》由确认点存档备查,《报名信息表》作为高考重要纸质档案须装入考生档案袋。

(五)《数据责任认定书》是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负责人、确认点校长对考生报名资格、数据真实的书面责任承诺,在签字、盖章后,原件上报上级部门。同时,作为州(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审核的依据。

八、故障处理办法

如果网上报名期间出现网络或系统故障,各确认点要认真、细致、耐心地做好考生的疏导、解释工作,并积极组织另外的时间进行报名。同时,也可以通过下面的办法解决:

(一)使用单机版摄像系统进行照相。

(二)指导考生填写《草表》并签字。

(三)在故障修复后,为考生录入信息及上传照片。如果是新注册的考生,要做好考生用户名及密码的记录,及时通知考生。

九、技术支持

(一)技术支持电话:18313912736,特别注意,本电话号码只对招生考试机构、报名点工作人员提供技术支持,注意保存,不得向考生公布。

(二)省招生考试院技术支持群(群名称“道莅天下”)不变,本群仅允许州(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工作人员加入。各州、市招生考试机构要随时核查省技术交流群中本州、市所辖工作人员身份,无关人员一律清除。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按照《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加强各类招生考试工作群管理工作的通知》(云招考院〔2013〕101号)的规定,管理所属相关人员。

(三)各州、市要建立自己的交流群,组织州、市内所有确认点加入,要保证在线解决或上报报名中的技术问题。

(四)各级管理用户及考生要充分利用招考频道,以获取最新的招考信息。

十、其它注意事项

(一)为了避免网络阻塞,凡组织集中报名的学校报名点,要求按班级轮流进行,一定要尽量避免集中网报。一旦阻塞,会首先影响到同时报名考生数多的报名点。

(二)各确认点要及时、认真、严谨地处理好网上答疑、举报等工作,不得积压、拖延、误办。

(三)各确认点要告知考生,考生可以根据自身情况,积极、认真使用“工作网”中的“公示”、“提问”、“公告”等功能,以获得更多的服务。

(四)对弄虚作假的考生或工作人员,无论何时,都将严格按有关规定处理。

标签: 考试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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