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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师范大学2015自主招生录取政策公布

编辑:sx_haody

2015-04-29

根据华中师范大学招生网发布的消息,精品学习网高考频道整理了华中师范大学2015自主招生录取政策,供参考!

1.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参照各学科报考情况,分类排队、择优确定合格名单。

2.入围考生分为A类和B类两大类,各学科参加面试人数前10%以内划为A类,其他入围考生划为B类。A类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同批次录取 控制线,我校将予以录取,并加15分进行专业选择;B类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生源所在省(市、区)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 高校在生源省(市、区)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下20分(含)以内,我校将予以录取,并加15分进行专业选择。

志愿填报:按生源地省级招办(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和我校要求填报自主招生志愿。

3.入围考生只有在填报入围学科相关专业才享受自主招生优录政策,各学科对应专业如下表所示:

报考学科 可报考专业
化学 化学(师范)、化学类(含化学、应用化学、化学英才班、化学生物交叉培养班)
生物 生物科学(师范)、生物科学类(含生物科学、生物技术、化学生物交叉培养班)
信息 计算机类(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物联网工程)、电子商务类(含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电子商务、信息资源管理)、教育技术学(师范)、教育学类(含教育技术学、数字媒体技术)
教育 学前教育(师范)、特殊教育(师范)、教育学类(含教育学、学前教育、特殊教育)
地理 地理科学(师范)、地理科学类(含地理科学、旅游管理、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地理信息科学)
新闻 新闻传播学类(含新闻学、广播电视学)
政治 思想政治教育(师范)、政治学类(含国际政治、哲学、思想政治教育)
法学 法学类(含法学、知识产权、法学经济学交叉培养班)
历史 历史学(师范)、历史类(含历史学、历史学基地班、文学历史交叉培养直博班)

华中师范大学2015自主招生录取政策就分享到这里了,更多相关信息请继续关注自主招生政策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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