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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化工大学2015自主招生录取政策公布

编辑:sx_haody

2015-04-29

根据北京化工大学招生网发布的消息,精品学习网高考频道整理了北京化工大学2015自主招生录取政策,供参考!

1. 获得自主招生资格考生(以下简称“入选考生”)须参加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以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

2. 根据入选考生考核结果,在高考录取时分别享受以下A、B两档优惠政策:(1)A档为笔试和面试特别优秀者,高考实际分数达到所在省份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由我校审查、录取;(2)B档入选考生的高考投档成绩应达到我校在当地模拟投档线下20分(江苏省10分)以内(但不得低于本科一批次控制分数线),由我校审查、录取。我校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3. 入选考生须按照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安排和我校公示的入选专业填报高考自主招生专业志愿,考生填报的高考自主招生专业志愿须在本人前期报名测试时的招生专业类范围内且与申请时的拟报专业一致。

4.获得化工材料类、理学类、机械信息类三个专业大类自主选拔录取资格考生不能填报经管文法类所含专业,获得经管文法类自主选拔录取资格考生也不能填报化工材料类、理学类、机械信息类三个专业大类所含专业,否则不享受任何自主招生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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