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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海事2014自主招生录取原则公布

编辑:sx_zhaoll

2014-01-06

【摘要】:精品学习网自主招生频道想您所想,急您所急,为您编辑“大连海事2014自主招生录取原则公布”的信息,希望您喜欢!

1.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及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质量的原则。

2.入选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有自主选拔录取批次的省(市、区)须在自主选拔录取批次填报我校。无自主选拔录取批次的省(市、区),须在本科一批次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区)必须将我校填报为平行志愿第一顺序学校。入选考生若没有按以上要求填报我校志愿或未在第一专业志愿中填报我校认定专业,视为自动放弃我校自主选拔认定资格,不再享受自主选拔录取的优惠政策。并请考生在高考成绩公布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将高考志愿表复印件及高考成绩通知单复印件传真至大连海事大学招生办公室。

3.获得我校自主选拔认定资格的考生,在高考录取时享受以下优惠政策:高考考分达到当地本科一批控制线,我校即予以录取到经公示的入选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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