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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海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招生简章已于3月27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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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27

四、报名方式

考生须于2017年3月27日至4月10日期间登陆报名系统,在报名页面中按要求完整、准确、真实的填写报名信息,并明确报考专业。

考生须于2017年4月10日前(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用EMS邮政特快邮寄纸质材料至河海大学学生处招生办公室。信封正面注明“自主招生申请材料”,申请材料恕不退还。邮寄申请材料包括:

①报名系统中下载打印的报名申请表;

②个人陈述(考生须明确注明报考条件、报考专业,并根据个人情况、报考意向和专业认知等进行陈述。由考生本人手书,字数在600字以内,网上报名系统中个人陈述部分可不录入);

③高中阶段课程成绩、学业水平测试和综合素质评价情况以及年级排名汇总情况(由中学提供并加盖教务公章);

④身份证复印件;

⑤获奖证书等其他支撑材料复印件。

中学、社会团体或专家个人如推荐某一考生,须实名提供写实性推荐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上海、浙江考生选考科目应符合河海大学在相应省份公布的选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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