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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重庆大学自主招生简章3月23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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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23

六、志愿填报

自主招生合格考生须按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统一安排和要求填报志愿,并于2017年6月25-30日登录重庆大学本科招生网“网上报名系统”补填高考成绩、报考类型内的至多6个专业(类)志愿(必须服从报考类型内的专业调剂)等信息。未按时补填高考信息者,视为放弃专业选择资格,由学校进行专业安排。

七、附则

1.重庆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为自主招生领导和决策机构。自主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举报、投诉及申诉受理电话:023-65106714,65103501,电子邮箱cqujw@cqu.edu.cn。

2.学校自主招生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要求,加强规范管理、信息公开与监督制约。资格审核合格名单、考核合格名单、录取名单均实行三级信息公开。严格遴选考核专家,把师德师风、业务素质等作为选聘专家主要标准,严明工作纪律,加强业务培训。面试时,专家人选和考生面试顺序抽签随机确定,防止暗箱操作,且测试过程全程录像,确保公平公正。

3.在新生入学报到期间,学校将对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进行复查,查验获奖证书原件。在自主招生报名、考核、录取等过程中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第36号令)严肃处理。对有违规行为的学生,取消其自主招生资格,已经录取的则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4.学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组织和个人开展自主招生相关的辅导、培训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若发现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辅导、培训、招生等活动的机构、组织或/和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学校所有与招生、考试相关的信息均以重庆大学本科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发布的为准。

5.学校自主招生相关通知将在重庆大学本科招生网、报名系统中的“我的消息”栏发布,请考生及时查看。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本简章解释权归重庆大学招生办公室。

7.学校执行教育部、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关于自主招生合格考生的录取规定。本简章公布后,若教育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相关政策有调整,学校将按照调整后的政策执行。

咨询电话:023-65102370,65102371 传真:023-65105206

重庆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haosheng.cqu.edu.cn/

重庆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箱:zhaosheng@cqu.edu.cn

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zzbm/

重庆大学-辛辛那提大学联合学院简介:

http://zhaosheng.cqu.edu.cn/Home/ContentPage/1113

博雅学院人文科学试验班简介:

http://zhaosheng.cqu.edu.cn/Home/ContentPage/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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