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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师范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简章3月21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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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22

二、招生计划

我校面向全国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开展本科自主招生,自主招生总计划不超过学校招生总计划的5%(190人)。考生按专业类别报考我校自主招生考试,每个考生限报一个专业类别。上海市、浙江省考生选报专业及选考科目必须符合我校要求(见附件),否则视为无效。招生专业类别见下表。

表1.招生专业类别表

专业类别招生专业备注
师范类(文科)汉语言文学、历史学、地理科学、教育学类非免费师范生
师范类(理科)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地理科学、教育学类、教育技术学非免费师范生
普通类(文科)新闻传播学类、哲学、法学、政治学类、社会工作 
普通类(理科)环境科学与工程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生物技术、工商管理类、经济学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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