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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华中师范大学本科自主招生简章

编辑:

2017-03-22

四、报名选拔

华中师范大学自主招生报名全部采取个人自荐的方式。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在教育部自主招生报名系统统一报名。

考生须上传个人手写自荐信、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公章)、有效获奖证书以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网上报名结束后,考生须将报名表原件及上述材料复印件(须由在读学校加盖公章)邮寄到华中师范大学。

个人自荐信包括个人特长、对所申报学科的认识、对学习该学科的优势以及进校后的学习计划等,以不超过1000字为宜。

学校将组织专家组对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材料进行审核,分学科择优选出参加华中师范大学自主招生考试的考生。

五、考核方式

考核以分学科面试的形式进行(新闻传播学类须加试笔试),考生在报考时根据个人学科特长和潜质选择1个学科参加面试。理科生可申请的学科类有5个:计算机类、信息技术类、教育学类、新闻传播学类和地理科学类;文科生可申请的学科类有7个: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政治学类、法学类、历史学类、教育学类和地理科学类。

各学科面试主要考核学生在该学科方面的特殊专长、创新思维及培养潜质。面试实行百分制,总分100分(新闻传播学类考核总分=面试分数/100*60+笔试分数/100*40,面试和笔试总分均为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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