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高考 > 自主招生 > 自主招生简章

2017年苏州大学自主招生简章3月22日已公布

编辑:

2017-03-22

六、选拔程序

1、资格初审

学校成立资格初审小组,对考生思想品德、学科特长、创新潜质及综合素质等情况,结合考生所报考学院(部)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将于4月30日前在学校本科招生网、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

2、考试确认、考试费缴纳及准考证打印

通过初审的考生考试确认、考试费缴纳及准考证打印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依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高校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7]423号、苏财综[2007]92号、苏教财[2007]89号),考试费收费标准为60元/人。

3、笔试

6月11日上午进行笔试,具体安排详见准考证。

4、面试

参加笔试的考生按笔试成绩分学院(部)从高到低排序,分别确定参加面试的考生名单。无笔试要求的考生直接参加面试。6月11日晚在学校本科招生网上公布笔试成绩、面试资格线及面试事宜。6月12日进行面试,可参加面试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面试。

5、入选资格认定

有笔试要求的考生按笔试与面试成绩之和排序,无笔试要求的考生按面试成绩排序。两类考生分学院(部)分开排序,分别认定入选资格,入选总数原则上控制在各学院(部)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入选考生享受所报学院(部)对应的优录政策。

6、入选名单公示

入选名单经学校招生委员会审定后,将于6月22日前在学校本科招生网、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

免责声明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