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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陕西师范大学自主招生简章已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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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22

二、报考条件

报名者须是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且理想信念坚定、思想品德优良、诚实守信、遵纪守法,高中阶段学习成绩优秀,对所报专业(类)具有浓厚兴趣且能够提供与所报专业相关的报名材料。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普通高考考生均可向陕西师范大学提出报名申请,陕西师范大学将组织专家组对申请者报名材料进行初审,确定具有自主招生考试资格的学生名单。

1、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奖项(包括中国数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省级赛区)、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决赛)、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初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三等奖及以上);

2、高中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三等奖及以上、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奖项;

3、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总决赛二等奖及以上;

4、高中阶段作为第一作者在省级及以上报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文学作品,或作为第一作者正式出版著作;

5、报考学前教育专业的学生,须热爱学前教育事业,有志于长期从教,并在音乐、舞蹈、美术、语言表达等方面具备较强的综合能力,能提供获奖证书(高中阶段参加省级比赛三等奖及以上)或等级证书(艺术水平考级九级及以上)。

注:以上证书、奖项、论文、作品、著作等材料均于2017年3月22日前已获得或已出版见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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