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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华东理工大学自主招生简章已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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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20

三、报名及材料审核

1、考生网上报名。

符合上述“申请条件”之一的考生可以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自行注册、获取报名号,在网上根据提示填写相关信息、打印由系统生成的自主招生申请表。

2、书面材料寄送。

书面报名材料包括打印的自主招生申请表、其他材料。其他材料主要包括获奖证书(证明)复印件、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复印件、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材料复印件以及其他反映考生综合素质发展情况的写实性材料。考生所在中学(单位)或原毕业中学、社会团体或专家个人等均可实名提供推荐材料。

请用A4纸打印材料,并按照“申请表”、“其他材料”的顺序装订,装订时请确保无硬纸、无塑封、无封面和底面。请精选材料,总页数不宜超过15页。考生报名材料经中学盖章确认后寄送到华东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建议使用邮政EMS特快专递),所有申请者递交的申请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3、材料审核。

华东理工大学将组织由各学科专家构成的专家组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初审,择优确定初审合格名单,并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材料初审合格的考生名单。材料初审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方可参加华东理工大学组织的测试。考生可以通过华东理工大学“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其中,关于上海市和浙江省考生高考选考科目的要求详见附件4、附件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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