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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华东师范大学自主招生简章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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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15

三、报名办法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2017年3月15日—31日)登陆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zzbm)进行报名。根据系统要求,填写完整个人信息和志愿信息,并上传所有报名申请材料扫描件,包括自主招生申请表(由系统生成打印后加盖中学公章和中学负责人签字(含基本信息、中学信息、成绩信息、个人陈述、志愿信息、综合信息等)、获奖证书、考生手写自荐信一份(要求在普通A4纸上用蓝黑色水笔手写,内容不超过一个页面)、高中阶段学习成绩材料(含每学期期中期末成绩(须注明单科满分)、年级排名(按文理排名,如中学不提供排名请出具证明)、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会考)成绩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须加盖中学公章)。

报名无需邮寄申请材料,考生必须上传所有完整申请材料至报名平台,所上传的申请材料必须使用扫描件,不要采用翻拍方式,确保电子文件清晰可读。上传扫描件申请表编号必须与系统一致。如因上传申请材料不完整、不清晰而影响材料审核,责任自负。

2017年报考我校自主招生的考生通过“阳光高考平台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报名自主招生的高校总数不得超过3个。

四、选拔考核

1、资格初审:

学校将根据考生报名系统中填写和上传的报名材料,由各学科专家组成的审核小组严格、公正、客观、全面地进行审核评价。对报考的上海考生学校将通过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获取考生的综合素质纪实报告,作为学校对其进行资格初审的参考依据。

初审合格名单将在我校招生网站公示并报教育部高考阳光平台进行公示。

2、考生确认:

经教育部公示的初审合格考生,须在2017年5月15日前在网上支付自主招生选拔录取报考费人民币柒拾伍元(¥75)(收费依据:上海市财政局和上海市物价局公布的《上海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2014年版)》第79条)。付费成功后,考生可于2017年5月18日-5月31日在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为参加学校考核必须。2017年6月1日起准考证打印功能关闭,没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3、学校考核:

笔试面试时间:2017年6月10-11日,具体安排情况请详见网上报名系统公告和准考证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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