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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技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简章已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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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14

三、申请流程

1、网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请于2017年3月13日—3月28日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zzbm/),按要求注册,如实填写报名信息(获奖者须在网上填报获奖项目,否则奖项无效)。网上报名成功后,请下载并用A4纸打印报名申请表。

2、材料准备: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北京科技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申请表》,由中学确认所填写学习成绩是否属实、中学校长签字并加盖中学公章;

(2)个人陈述,须本人手写,字数限1000字以内,内容必须包含以下4个方面:

①人生观和价值观;

②主要参与的实践活动(学生干部、公益活动等)及感悟;

③对申报专业的认知以及大学学业规划;

④学生自己做过的最有成就感的一件事情;

(3)获奖证书复印件(由中学鉴定并盖章),或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证明材料。

注:以上材料均需A4纸标准,不要封面和封底。

考生需将以上材料一同于3月31日之前以特快专递方式寄至北京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邮编:100083),邮件请注明:自主招生推荐材料。考生可从“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查询推荐材料是否寄达(推荐材料概不退还)。

3、专业申请:考生应结合本人获奖情况及学科特长选择专业志愿。

四、选拔程序

学校成立由相关学科专家和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专家评审组,具体负责实施自主招生工作。

1、初审:

(1)由专家评审组对申请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我校将根据自主招生报名条件、自主招生计划、考生提交的获奖和特长证明材料、各类别报名情况、生源区域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初审合格人选,并认定考生享受优惠的专业。

2017年4月30日起考生可在“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查询初审结果。初审合格考生名单在我校本科招生网站公示,无异议者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并报学生所在省级招办备案。学校不再通过书面或电话通知本人。

(2)请初审合格者于2017年5月10日关注“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公布的“自主招生选拔考试通知”,了解考试相关安排,并在网上进行考试确认。

2、测评:

初审合格的考生方有资格参加我校组织的测评,测评包括笔试、面试和综合素质评价。

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总分450分)

(1)笔试:满分300分

理工一类(A组)笔试内容为数学、物理;理工二类(B组)笔试内容为数学、化学。

(2)面试:满分100分

面试注重考查学生的素质和能力,每个考场有3位(含)以上专家对考生进行面试,专家和考生均在考前随机确定考场,面试过程全程录像。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无入选资格。

(3)综合素质评价:满分50分

综合素质是专家根据考生的学业水平、荣誉称号、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个人陈述等多方面对考生进行评定。

3、确定入选名单并公示:

(1)在面试合格的基础上,依据A组和B组考生综合成绩(分别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自主招生入选考生候选名单和优惠档次,并报请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

(2)入选考生名单在我校本科招生网站公示,无异议者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并报学生所在省级招办备案。请考生自行上网查询考试结果,学校不再通过书面或电话通知本人。

4、高考录取办法:

(1)入选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具体志愿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

(2)入选考生须在第一专业志愿中填报我校认定专业,未在第一专业志愿中填报认定专业者视为自动放弃自主招生优惠资格。

(3)入选考生在高考成绩公布且高考志愿填报后,请务必于2017年6月下旬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下载“《2017年北京科技大学自主招生考生高考成绩志愿回执》”,填写并及时传真回我办。未及时回传此回执,视为自动放弃自主招生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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