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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西南交通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编辑:

2016-03-14

七、录取要求

1.高考报名

资格生应在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自主招生批次填报我校,方可参加我校自主招生录取。

2.投档成绩要求

① 高考成绩(含政策加分)达到当地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② 对于合并本科第一批次和第二批次的省份,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为准。如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未单独划定参考分数线,我校按以下分数执行:

我校执行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合并后的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30分(750分制)

③ 对于合并本科第一批次、第二批次和第三批次的省份,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为准。如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未单独划定参考分数线,我校按以下分数执行:

我校执行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合并后的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70分(750分制)

八、报名材料邮寄地址

为了考生报名资料安全,请考生将“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复印件一律以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方式邮寄至学校。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西部园区

单位:西南交通大学招生就业处招生考试科

收件人:吕冬

联系电话:028-66366386

邮编:611756

九、咨询方式

西南交通大学招生就业处招生考试科

咨询电话:028-66366386、66366379

本科招生网:http://zhaosheng.swjtu.edu.cn

十、信息公开

1. 我校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实行阳光高考平台(网址:http://gaokao.chsi.cn/)、学校本科招生网(网址:zhaosheng.swjtu.edu.cn)、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三级信息公开。

2. 自主招生资格生名单和专业安排结果于2016年6月22日前报阳光高考等平台公示,经公示后的考生为我校自主招生资格生,并可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查询。学校不再给考生个人寄发书面合格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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