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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武汉理工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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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14

六、审核与考核

1.材料审核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收到的考生报名材料分学科进行审核,确定参加我校考核学生名单,并于2016年4月30日前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公示,并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备案并公示。

参加我校考核考生需根据湖北省物价局(鄂价费〔2009〕331号)文件规定,须在4月30日至5月15日登录全国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进行考核确认、缴纳测试费100元,并打印准考证(具体要求见我校4月30日前公布的学校测试公告http://zs.whut.edu.cn/)。

2.学校考核

学校将对通过初审的考生进行考核,考核以笔试和学科专项测试或特殊专长考评的方式进行。

笔试科目为能力测试(满分300分,内容为数学与逻辑、中文阅读与表达、探究与创新能力),侧重于考察考生的学科特长及创新能力等。

笔试后,对于A类计划的考生,学校将以面试形式进行学科专项测试, 主要考察考生对材料相关学科的基本认识和兴趣,对化学、物理相关知识掌握和运用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创新思维能力及综合素质等。

对于B类计划的考生,学校将组织相关学科专家组对经我校初审认定的考生公开发表专著、论文、发明专利、学科竞赛获奖证书等材料进行学科特长、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的专长考评。

报到及现场确认时间为2016年6月10日,届时参加学校考核考生须携带高中阶段所有获奖证书、作品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供现场查验(具体要求见我校4月30日前公布的学校测试公告http://zs.whut.edu.cn/)。

考核时间为2016年6月11日,考核地点为武汉理工大学。

对来自全国832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市)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市)的农村优秀特困生,经由考生本人申请,我校审定,可资助考生来校测试的部分费用。

3.资格认定

对于A类计划考生,学校先确定笔试成绩最低分要求,再按照总成绩(笔试成绩和学科专项测试成绩之和)排序统一划定合格线,确定自主招生入选资格考生名单。

对于B类计划考生,学校将根据考生的总成绩(笔试成绩和特殊专长考评成绩之和)排序,考虑不同省份教育的差异性,本着促进公平、优化生源结构的原则,分省分文理科划定合格线,确定自主招生入选资格考生名单。

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后,我校将于6月22日前在本科招生网公示入选资格名单,并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备案并公示。

4.诚信考察

考生本人及所在中学、相关学术科研社会团体或专家个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推荐和申请工作,推荐和申请材料必须属实,中学要公示所有经确认推荐的考生名单及相关材料。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三年内我校不再接受该推荐单位或个人推荐考生,同时取消该考生的自主招生资格,并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的要求报考生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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