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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南京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编辑:

2016-03-10

三、报名

(一)时间:2016年3月10日至2016年3月30日

(二)流程:

1.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zzbm),按要求完成网上报名。

2.提交纸质报名材料。报名材料统一使用A4纸规格,无需封面,按下列材料顺序从左侧装订。所需材料如下:

(1)报名系统生成的报名表(中学签字、盖章),作为材料装订首页;

(2)个人自述(不超过800字),重点描述学科特长表现及发展潜质;

(3)高中阶段学习成绩单复印件(加盖中学教务部门公章);

(4)证明考生符合我校自主招生报名条件,及有助于显示考生具备所报考专业(类)学科特长及创新潜质的相关材料(竞赛获奖证书、研究成果、发表文章等)复印件;

(5)有助于体现考生综合素质及发展潜力的其它证明材料复印件。

纸质报名材料应于2016年4月1日前寄至南京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以寄出邮戳为准)。为便于跟踪查询邮件行程,建议使用EMS特快专递方式邮寄。

四、审核

报名截止后,学校将成立由招生专家和学科专家组成的评审小组,根据考生高中阶段思想品德状况、获奖情况、研究成果、发表文章等所展现出的学科特长和发展潜质,以及个人兴趣、专家推荐意见、高中阶段学习成绩等,对报名材料进行综合审核,确定测试资格名单,并于4月底前公布。

五、测试

获得自主招生测试资格的考生于6月10-11日到我校仙林校区参加综合能力测试。测试包括笔试(1门,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和面试。笔试主要考查学生运用已有知识综合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面试主要考查学生综合素质和专业发展潜力。笔试、面试成绩分别按60%、40%计入总成绩。其中报考 “学科竞赛类”并获得测试资格的考生免笔试,只需参加面试(单独计算成绩)。测试过程全程录像,专家组成、分组情况和学生面试顺序均由抽签随机确定,确保测试环节的公平公正。

六、资格认定及优录政策

按照“全面衡量、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各招生专业(类)的测试人数和考生测试成绩分类别、分科类、分专业划定优录资格线,确定优录对象名单。经我校测试认定为“优秀”者享受一等优录政策,“合格”者享受二等优录政策。优录对象公示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的2倍,其中享受一等优录政策的人数比例不超过公示人数的40%。具体优录政策如下:

一等优录政策: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可直接录取;

二等优录政策: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南京大学最终模拟投档线线下20分内可直接录取,模拟投档线由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考试院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区、市)最终确定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其中,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线执行;江苏省考生高中学业水平测试两门选测科目等级最低要求为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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