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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华南理工大学“灯塔计划”自主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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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20

五、申请程序

1、网上报名:B类考生须于2014年3月20日至4月10日登录我校“招生工作办公室”(本科生)网站进行网上报名,提交相关信息;A类考生须于2014年3月28日前快递书面转报申请寄(送)达招生办。

2、报名材料:所有材料均使用A4纸张,并顺序装订成册。

(1)完成网上报名提交后打印的报名表,要求填写完整信息、所在学校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高中三年成绩单及年级排名大表复印件或排名证明(需加盖中学公章);

(3)自述报告;

(4)中学校长的实名推荐信(B类申请考生);

(5)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

(6)高中阶段如有获奖,请附上获奖证书复印件(加盖中学公章)。

注:A类考生若已提交过相关材料,则无需重复提交,材料不齐全则与申请报告一起补寄。

3、递交纸质材料:相关材料须于2014年4月15日前(以寄达邮戳为准)寄(送)达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逾期寄(送)达及材料不齐全者不予审核。

六、考核与入围

我校将组织专家对所有寄达的申请资料进行初步审核,考生可于2014年4月20日后在本网站查询初审结果及面试安排。

A类:根据考生的自主选拔学业水平测试成绩(60%)及面试成绩(40%)综合择优确定入围名单;

B类: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50%)及面试成绩(50%)综合择优确定入围名单。

我校将根据综合考核成绩给予入围考生以我校在当地省份普通类投档线(若该省进行模拟投档,则以该省考试院提供的第一次模拟投档线为准)下30分、50分、一本控制线三类档次。

自主选拔“灯塔计划”入围名单、加分档次将在我校招生工作办公室网页上公示并通知考生所在中学。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教育部、有关省(市、区)考试组织机构备案办理其他手续,全部自主选拔“灯塔计划”合格名单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审核公示10日后与考生签署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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