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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2012年自主招生简章

编辑:

2013-11-26

(1)校荐:

我校将根据全国各中学高中毕业生质量,以及近三年考取我校学生人数的情况确定部分重点中学向其投放相应的推荐名额。

具备推荐资格的中学应按我校规定的选拔要求和推荐名额向我校推荐应届考生。考生应先向所在中学报名,再由中学公开选拔后向我校统一推荐。

(2)自荐:未获得校荐资格的考生,如符合我校报名条件,也可自荐报名,自荐考生只能报考B类自主选拔录取。自荐考生不限中学范围,初选以省级示范性高中学校生源为主,兼顾其他中学生源。

4、对于申请B类自主选拔录取的考生原则上要求获得过数学、物理、化学或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省级二等奖以上奖励,或发表过与国学或党史相关的论文和学术作品,或具有良好的艺术修养;未获奖、未发表过作品的考生如确有相关方面特长,可由所在中学校长和相关学科任课老师实名写信推荐。这类考生不受应届高中毕业生限制。

五、申请程序

1、网上报名

申请我校自主选拔录取的考生须通过 “高水平大学自主选拔学业能力测试”(简称“AAA测试”)报名系统(http://211.151.240.112/aaa_student)报名,未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报考无效。

考生应根据系统提示完成所有网上报名环节,并邮寄相关材料。

2、报名所需材料

除网上报名外,考生还应提交以下材料:

《高水平大学自主选拔申请表》:网上报名时按“AAA测试”报名系统提示填写个人信息,系统将自动生成申请表,考生按要求打印并加盖公章;

《中学推荐信》:请在中国人民大学招生网(www.rdzs.com)下载打印《中学推荐信》,由所在中学负责填写评语和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自主招生《中学推荐信》点此下载

《个人申请》:要求由考生本人手书。通过《个人申请》,全面展示考生本人的申请理由、性格特点、爱好特长、学习能力、未来规划等各方面情况,字数不超过1200字(A4纸三页以内);

其他:个人获奖证书复印件、发表作品等证明材料,材料须经中学确认。

实行高中新课程改革省份的考生,推荐材料中应体现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内容。

3、材料装订和邮寄:请将以上材料装订成册(A4标准,装订时将《高水平大学自主选拔申请表》作为材料封面,请勿另制封面),由中学负责收齐本学校所有报名考生材料,用特快专递(请勿使用挂号信)寄至中国人民大学招生就业处本科招生办公室,信封上注明“自主招生申请材料”字样。无论考生是否被我校录取,申请材料概不退还。

以上材料应当属实,凡发现弄虚作假的考生,我校将向所在中学通报,并取消其报名、考试资格;已取得自主选拔预录资格的,取消其预录资格;高考录取后发现的,取消其入学资格。中学参与弄虚作假的,今后将限制或取消其在我校的自主选拔录取推荐资格。

无论A志愿还是B志愿报考我校,考生均须向我校寄送以上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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