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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刺高考复习:高考语文十五种丢分现象及对策(8)

编辑:sx_yangk

2014-03-05

冲刺高考复习:高考语文十五种丢分现象及对策(8)

诗歌鉴赏题,“意”“象”“法”范围不清而丢分。

【对策】1)区分意象法。意,即“为什么写”,主体是“情”与“理”。象,即“写了什么”,大致分四类——物、景、人、事。法,即“怎么写的”,大致分为三类,A类是表达方式,B类是艺术手法,C类是修辞方法。A.表达方式五种:描写(点与面、正与侧、远与近、高与低,动与静、虚与实、明与暗、视听结合等,白描与工笔,肖像、语言、动作、心理、环境等细节描写)、抒情(直接抒情、间接抒情)、议论、记叙、说明。B.艺术手法六类:借景抒情,托物言志,对比烘托,化用典故,联想想像,比兴象征。C.修辞方法七种:比喻、比拟、排比、借代、夸张、反复、对偶。诗歌的艺术表现手法还包括诗歌的结构技巧,如篇章结构上的起承转合、承上启下、首尾圆合、卒章显志、呼应、重章叠句、抑扬顿挫、叠词、铺垫、曲笔、悬念等等。2)命题无非是意象法角度,答案也是以意象法为主要答题角度。角度大过其他。3)不是答不准而是答不全,不是答不好而是答不规范。记住:没有标准答案只有参考(规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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