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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高考政治唯物辩证法量变质变规律

编辑:sx_liujy

2016-12-12

质量互变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之二。它揭示了事物发展量变和质变的两种状态,具体的政治唯物辩证法量变质变规律请大家仔细阅读本文学习了解。

涵义:

①质――一事物区别于他事物的规定性;质通过属性表现;把握质是认识的基础、实践的起点。

②量――事物的规模、程度、运动速度的快慢、颜色深浅等可量化的规定性;把握量是认识的深化和精确化。

③度――事物保持其质的量的界限。适度原则是实践活动的正确准则。

④量变――事物数量的增减或场所的变更,是一种渐进的、不显著的变化。

⑤质变――事物根本性质的变化,是渐进过程的中断。

⑥量变和质变的区分标志――是否超出度。

关系原理

①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

②质变不仅可以完成量变,而且为新的量变开辟道路。

③总的量变中有部分质变,质变中有量变的特征。

④割裂量变质变辩证关系的两种形而上学:“激变论”和“庸俗进化论”。

“激变论”――只承认质变,否认量变;

“庸俗进化论”――只承认量变,否认质变。

它们割裂了量变质变的辩证关系,否认了事物的发展。

政治唯物辩证法量变质变规律的全部内容就是这些,这部分是唯物辩证法的重要规律之一,因此大家一定要认真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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