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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浙江警察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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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18

十三、学制待遇

浙江警察学院本科专业学制4年。以培养“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卓越警务人才为目标,满足学生个性化学习需求,增强学生职业适应能力,努力培养优良学风,鼓励学生创新训练,学生修完学校规定的课程,达到学校规定的毕业要求,获毕业资格,发放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达到学位授予标准的,获取学士学位证书。对学有余力的学生开设辅修专业,免收学费。完成辅修专业规定学分者,可获辅修专业证书。学校面向所有专业选送品学兼优学生赴国内外知名高校开展“第二校园”学习。

学生入学后,应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警务化管理要求。学生在校期间,着制式服装,实行奖学金制度。

学生毕业前,参加公安部统一组织的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招录公务员考试,根据考试成绩,经人民警察招录程序,择优录用。

十四、附则

(一)根据本省公安队伍的需求,结合学校办学条件以及各市的生源情况,综合确定招生计划。

(二)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本章程由浙江警察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571-87787029,0571-87787177;0571-87787029(传真)

招生信息网址:www.zjjcxy.cn/zsxxw

招生办公室微信公众号:zjy87787029

标签:高考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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