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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北京高校高水平艺术团在京招生工作通知

编辑:sx_weizc

2017-04-24

为进一步加强高校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管理,严格规范招生行为,强化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促进公平公正,结合北京实际,现就做好2017年北京高校高水平艺术团在京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符合《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北京市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规定的报名条件,拟报考2017年高校高水平艺术团的统考考生。

二、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测试工作

2017年北京市高校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的测试工作,采取全市统测与各招生学校测试相结合的办法。全市统测工作在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领导下,委托清华大学具体实施。

凡拟以高水平艺术团特长生资格参加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且拟报考项目在全市高水平艺术团统测范围内的统考考生均须参加北京市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统一测试(以下简称“全市统测”),并参加拟报考高校的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测试(或认定),只有全市统测及招生学校测试(或认定)均合格的考生方能取得该校高水平艺术团特长生资格。

考生报考全市统测未包含的项目,须直接参加报考高校的测试(或认定)。

(一)全市统测

1、测试项目

管乐类:长笛(含短笛)、双簧管(含英国管)、单簧管(含高音、低音单簧管)、大管、萨克斯、圆号、小号、长号、大号、次中音号、上低音号、西方打击乐(含定音鼓、小军鼓、架子鼓、马林巴琴);

弦乐类: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竖琴;

键盘乐类:钢琴、双排键电子琴、手风琴;

民乐类:二胡、板胡、高胡、中胡、革胡、三弦、琵琶、柳琴、阮、扬琴、古筝、古琴、竹笛、唢呐、笙、箫、葫芦丝、管子、巴乌、民族打击乐(含排鼓、堂鼓、木琴、马林巴琴);

声乐类:美声唱法(男)、美声唱法(女)、民族唱法(男)、民族唱法(女)、通俗唱法(男)、通俗唱法(女);

舞蹈类:民族民间舞、古典舞、芭蕾舞、现代舞、国际标准舞;

戏剧类:话剧、主持;

戏曲曲艺类:京剧(含京胡、京二胡、月琴)、曲艺。

2、报名办法

考生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参加北京市2017年高考报名,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时选择“参加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统测”,并选择测试项目、填写测试曲目。

考生须网上支付全市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统测测试费,每测试项目测试费标准为100元/人。

未通过报名资格确认、未缴纳报名测试费或报名资格现场确认不合格的考生,报名无效。

考生应于2016年12月13日起,通过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www.bjeea.cn;www.bjeea.edu.cn)自行打印本人的《北京市2017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统一测试准考证》。

3、测试时间及地点

测试时间:2016年12月17日、18日和24日(考生所报项目具体测试时间以准考证通知为准);测试时须携带准考证及身份证入场。

测试地点:清华大学校内(具体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4、测试类别划分

测试工作按不同艺术类别分成管乐、弦乐、键盘乐、民乐、声乐、舞蹈、戏剧、戏曲曲艺等组别进行,每组由至少5名评委组成。

5、评审内容

(1)音乐类测试:乐曲程度、个人能力、音准节奏、音色、乐感、完整性等方面;

(2)舞蹈类测试:形象、表演、舞蹈能力(跳、转、翻、软开度)及基本功等方面;

(3)戏剧类及戏曲曲艺类测试:基本形象、声音条件、创作及表演能力等方面;

6、计分办法及测试结果评定

按艺术类别计分,每组去掉评委组所给该考生成绩的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然后取其余评委所给该考生成绩的平均分,该平均分即为该考生该项目的全市统测成绩。北京市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统一测试为资格性测试,测试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全市统测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含)以上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7、全市统测结果发布

2017年1月6日开始,考生可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www.bjeea.cn;www.bjeea.edu.cn)查询或打印本人的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统一测试结果。

(二)招生高校测试

招生高校的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测试由各高校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负责组织实施。考生应按各高校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测试。

招生高校要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合理安排并公布艺术团分类别招生计划,细化和完善艺术测试标准,严格按照测试结果择优确定合格考生名单。

三、公示

各有关高校应按照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及格式要求,将本校已认定为高水平艺术团的北京生源考生数据库上传至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gaokao.chsi.cn),由北京教育考试院高招办对以上考生名单进行审核。考生报考的项目在全市统测范围内,但考生未参加全市统测或未取得统测合格成绩的,不予以审核通过;考生报考的项目不在全市统测范围内的,以学校测试合格成绩为准。审核通过后的考生名单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分别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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