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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长春光华学院艺考招生简章(含各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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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15

录取原则

校考艺术类专业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投档线,且具有我校相关专业考试合格成绩,我校不设校考的省份,认可各省相关专业省统考或联考合格成绩,在各省招生办按相关规定投档后,择优录取。音乐表演、音乐学、播音与主持艺术、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专业课分数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分数高的考生。其它艺术类专业:内蒙古自治区按照文化课成绩x40%+专业课成绩x60%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他省份按照文化课成绩x60%+专业课成绩x100%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学费标准

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物价局规定的收费标准,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专业学费18000元/年;音乐表演、音乐学、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学费19000元/年。

学校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武汉路3555号

咨询电话:0431-85552348、85552353  邮编:130033

乘车路线:361路、301路、190路、218路公交车均到学校

成绩查询及艺术加试合格证打印网址:www.ccughc.net

微信公众号:ccghxy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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