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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艺术学院2014年招生简章出炉

编辑:

2013-12-30

1、凡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上海音乐学院、星海音乐学院、沈阳音乐学院、四川音乐学院、武汉音乐学院、天津音乐学院、西安音乐学院、南京艺术学院附中学籍的毕业生,报考对应主修专业,专业考试时可免初试(初试成绩计入总分的专业除外)。但仍须办理报名手续以及初试结束后的复试手续,并出示所在附中注明主修专业的证明。凡专业初试成绩计入总分的,必须参加初试。

2、凡参加南京艺术学院社会水平考级(音乐类)获8级以上优秀证书的考生,报考对应主修专业,专业考试时可免初试(初试成绩计入总分的专业除外)。但仍须办理报名手续以及初试结束后的复试手续,并出示相应考级证书。凡专业初试成绩计入总分的,必须参加初试。

 

(表2)

南京艺术学院高等职业教育学院在江苏省招生报考地点、时间

招生专业及方向

报考规定

环境设计

面向江苏省各市县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应、往届毕业生招生。参加江苏省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艺术类专业加试。加试报名时间见江苏省教育厅文件。

产品设计

视觉传达设计

数字媒体艺术

表演

播音与主持艺术

舞蹈编导

音乐学(师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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